
男方未滿18女方未滿16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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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12-0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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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2 條: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
四、以藥劑犯之。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
八、攜帶兇器犯之。
九、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27-1條: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是此部分可能需要注意的是女方的證詞,係合意抑或違法其意願?實務上警察機關做筆錄時會以事先預定好的題目作為當場提問,您在回答時需要謹慎小心,以免事後要推翻警詢筆錄會有難度,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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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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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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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12-0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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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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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12-0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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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叫做「兩小無猜條款」...如果您還未成年,相關後續法律諮詢,請您務必要聯繫法定代理人!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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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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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陳柏甫 (陳柏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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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12-0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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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男方如已滿16歲,則本案只有男方涉犯與未滿16人合意性交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18歲的部分則是可以減刑。
2、本案係重罪,建議您應找律師協助處理,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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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12-0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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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也是違法的。
2、我方因為未滿18歲,主要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法院會調查學校、家庭生活,因此要讓您的法定代理人準備一下,並嘗試與對方和解。
3、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還是建議委請律師輔佐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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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12-0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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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487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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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也是違法的。2. 因罰則不低,建議與對方達成和解,以爭取較輕處遇。3. 男方未滿18歲,案件會以少年事件處理法審理,而非刑法。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LINE ID:@ijv7028f趙友貿律師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E-MAIL:ymc4410@gmail.com電話02-2255-7355行動電話0929-275-553LINE ID:@ijv7028f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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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3-12-17 23:07 最後編輯日期:114-07-23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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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刑事案件勝訴402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詢), 歡迎加line討論。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一、這個是少年事件,我有寫一篇文章僅供約時間諮詢當事人參考:「少年件可能處分之研究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
二、建議你先約時間諮詢,了解得越多你擔心得越少。
三、男生未滿18歲的話是少年事件,這類少年事件,如果坦白承認的話通常是從輕處分。
四、沒有其他律師說的這麼可怕(幹嘛嚇小孩啦),你如果很擔心的話可以約時間諮詢,我查一些實務判決供你參考(但我有收諮詢費的先跟你說)。
五、本所承辦少年事件勝訴經驗一覽表:
(三十)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6年度少護字第4VV號獲交付保護管束裁定。
(七七)少年事件傷害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5年度少護字第2V3號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1件。
(109)少年事件(刑法第235號散布猥褻物品)(訓誡、假日生活輔導),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9年度少護字第4V6號。
(243)案由少年事件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
(282)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11年度少護字第2v8號宣示筆錄(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324)案由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刑法第227條第3項)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12年度少護字第2v3號「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宣示筆錄。
六、
肆、本所承辦妨害性自主案件勝訴案件一覽表:
(十) 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一)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二)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三)妨害性自主案(未滿十六歲性交)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四)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五)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六)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肛交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2VV案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七)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性交,公家測謊未過)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八)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v30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九)妨害性自主(224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8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十)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北地檢106年度偵續字第4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一)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二)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懷孕墯胎案)臺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96VV號。
(二三)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臺灣高等檢察署107年度上聲議字第3VVV號再議駁回(維持不起訴處分)1件。
(二四)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強制性交)高雄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
(二五)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安眠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度偵字第28VVV號不起訴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酒店妹糾纏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4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八)妨害性自主案(利用權勢性交、利用權勢性交未遂)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8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高等法院107年度侵上訴字第3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三十)妨害性自主(少年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6年度少護字第4VV號獲交付保護管束裁定。
(三一)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0VV號不起訴處分。
(七八)妨害性自主(對於滿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九)妨害性自主(刑法224強制猥褻、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摸黑尋找耳環案)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件。
(八五)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一)妨害性自主(未滿14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5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二)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1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四)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七)妨害性自主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證人證詞與a女供述大有出入)1件。
(九九)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101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4)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號、108年度偵字第5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7)妨害性自主(未滿十六歲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軍訴字第V號,緩刑。
(112)妨害性自主不起訴案(刑法第224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06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23)妨害性自主(探探交友軟體,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51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24)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43)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8130號不起訴處分書。
(144)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意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照片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4v3號、109年度偵字第141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50)妨害性自主(起訴刑法第222條第2款,對幼年女子為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侵訴字第v號無罪判決。
(152)妨害性自主(模特兒攝影外拍,告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5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53)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第2項乘機猥褻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73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5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罪),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6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恐嚇),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v0號不起訴處分書。
(162)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事後ktv唱歌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v偵字第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63)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墮胎)(事後保持聯繫)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66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6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3款之加重強制性交)(身心障礙)(具有性自主之判斷能力),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0v0號不起訴處分。
(16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8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66)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仍持續以通訊軟體line聯繫),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續字第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67)妨害性自主(zuvio)(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93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69)妨害性自主(告訴代理),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侵訴字第1v0號判決。
(170)妨害性自主(少年)(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9年度少護字第2v2號交付保護管束。
(17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第277條第1項傷害、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74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72)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73)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上訴字第1v6號緩刑判決。
(17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訴字第v0號緩刑判決。
(17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0372號不起訴處分書。
(178)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合意性交罪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之1之對未滿14歲之人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9V7號不起訴處分乙份。
(18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軍偵字第1V5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3)案由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6v0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4)案由妨害性自主,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25v8號,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勝訴判決一份。
(196)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45V4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未強制猥褻,未躲避)。
(198)妨害性自主案,臺灣士林檢署110年度偵字第72V7號不起訴處分(討論法條:222條加重強制性交、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乘坐被告機車)。
(203)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3v3號不起訴處分書(無補強證據)。
(20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224條強制猥褻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49v6號不起訴處分(告訴人指訴前後不一,照片有利被告)。
(20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簡字第v2號刑事簡易判決(緩刑判決)。
(213)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21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92V6號不起訴處分1件。
(219)案由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侵簡上字第○號判決(緩刑)。
(220)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侵上訴字第○8號判決(緩刑)。
(222)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第221條第1項加重強制性交),不起訴處分乙件。
(227)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V6號緩刑判決。
(229)案由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224條、224條之1、222條第1項第2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66V5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42)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對未滿14歲之人為性交未遂,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庭110年度侵訴字第V2號緩刑判決。
(243)案由少年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
(250)妨害性自主(227條第1項未成年性交罪嫌、年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68v8號不起訴處分1件。
(25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趁機性交罪嫌、監視器錄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25v2號不起訴處分1件。
(252)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1項對未滿14之女子為性交罪嫌,年齡),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調偵字第12v7號不起訴處分。
(253)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3項、刑法第224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度偵續字第2v0號不起訴處分。
(254)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對未滿14歲之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與未滿14歲之人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嫌、共同出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07v9號不起訴處分。
(25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1款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接送返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98v1號不起訴處分。
(256)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未滿14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侵訴字第v8號,和解緩刑判決。
(257)妨害性自主(成年人故意對兒童乘機猥褻、和解分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6號緩刑判決。
(269)妨害性自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1vv7號不起訴處分。
(272)妨害性自主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軍原侵訴字第vv號和解緩刑判決。
(273)妨害性自主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侵訴字第1vv號和解緩刑判決。
(274)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5vv3號不起訴處分。
(278)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少調字第3v5號不付審理裁定乙份。
(279)刑法第222條妨害性自主,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110年度侵上訴字第v8號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280)刑法第221條案由妨害性自主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83v3號不起訴處分(證人、鑑定、方法、體型、有利證人)。
(282)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11年度少護字第2v8號宣示筆錄(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286)案由妨害性自主(227條第1項未成年人性交),臺灣士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v1號緩刑判決。
(287)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529v7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88)案由妨害性自主(224條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侵簡字第2號緩刑判決。
(290)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9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1v9號緩刑判決。
(293)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移送意旨222條1項2款加重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27v6號不起訴處分1件。
(295)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221條強制性交或228條第1項利用權勢性交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41v1號不起訴處分書1件。
(296)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225條第2項乘機猥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82v0號不起訴處分。
(297)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93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298)案由妨害性自主(227條第3項未滿16歲性交),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1年度苗侵簡字第v號緩刑判決。
(23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訴字第v4號緩刑判決乙件。
(305)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2v0號不起訴處分。
(30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42v3號不起訴處分。
(30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98v2號不起訴處分。
(308)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48v1號不起訴處分。
(309)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8v4號不起訴處分。
(310)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17v2號不起訴處分。
(31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76v4號不起訴處分。
(314)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v8號緩刑判決。
(315)案由妨害性自主(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刑法第227條第3項),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3號緩刑判決。
(316)案由妨害性自主等(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刑法第224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號。
(31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1v0號緩刑判決。
(318)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8號緩刑判決。
(319)案由妨害性自主(起訴法條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云云),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v號無罪判決。
(320)案由妨害性自主(告訴意旨刑法第221條),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1v9號不起訴處分。
(321)案由妨害性自主等(告訴意旨刑法第221條、跟蹤騷擾法第18條第1項實行跟蹤騷擾罪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488v6號不起訴處分。
(322)案由妨害性自主(報告意旨刑法第221條)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31v3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323)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77v9號緩起訴處分乙件。
(324)案由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刑法第227條第3項)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12年度少護字第2v3號「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宣示筆錄。
(325)案由妨害性自主,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侵上訴字第2v6號緩刑判決。
(328)案由妨害性自主,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1v3號緩刑判決。
(329)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3號緩刑判決。
(33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12年度侵訴字第v4號緩刑判決。
(33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8號緩刑判決。
(33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1號緩刑判決。
(343)案由妨害性自主(報告意旨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
(344)案由妨害性自主(報告意旨刑法第228條第1項利用權勢性交罪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73v0號不起訴處分。
(345)案由妨害性自主(報告意旨:刑法第227條第1項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19v8號不起訴處分。
(346)案由妨害性自主(報告意旨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92v0號不起訴處分。
(347)案由妨害性自主等(移送意旨刑法第241條第3項和誘未滿16歲之人之準略誘罪、刑法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6v9號不起訴處分。
(348)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7條第4項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 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68v5號不起訴處分。
(349)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40v6號不起訴處分。
(350)案由家暴妨害性自主(起訴刑法第222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刑法第224條之1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v9號緩刑判決。
(359)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未滿14歲合意性交,刑法第227條第1項),少年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宣示筆錄乙件,112年度少護字第3v9號,主文:…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360)案由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案件(22罪),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4號緩刑判決。
(36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1項)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侵訴字第v2號緩刑判決。
(362)案由妨害性自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60v4號不起訴處分(勝訴關鍵:監視器)。
(365)案由妨害性自主(告訴意旨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08v1號不起訴處分)。
(366)案由妨害性自主(告訴意旨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82v8緩起訴處分
(36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v9號緩刑判決。
(369)案由妨害性自主,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3款之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36v7號不起訴處分。
(370)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171號緩刑判決。
(37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4號緩刑判決。
(37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侵上訴字第v3號緩刑判決。
(378)案由妨害性自主、傷害,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94V3號不起訴處分。
(5)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被告訴代勝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110年度板簡字第8v9號簡易判決(刑事被告妨害性自主案件,原告之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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