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決書結果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20 09:5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6578
- 律師評價:205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擅長債務催討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還款
2、如果對方仍然逾期不還,建議再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便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
3、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收取諮詢費)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劉芳茵 (劉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20 17:03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118
- 律師評價:231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20 21:2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3326
- 律師評價:495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強制執行法第4條:強制執行,依左列執行名義為之:
一、確定之終局判決。
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
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執行名義附有條件、期限或須債權人提供擔保者,於條件成就、期限屆至或供擔保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執行名義有對待給付者,以債權人已為給付或已提出給付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第14條:執行名義成立後,如有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發生,債務人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以裁判為執行名義時,其為異議原因之事實發生在前訴訟言詞辯論終結後者,亦得主張之。
執行名義無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者,於執行名義成立前,如有債權不成立或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發生,債務人亦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提起異議之訴。
依前二項規定起訴,如有多數得主張之異議原因事實,應一併主張之。其未一併主張者,不得再行提起異議之訴。
第 15 條: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債務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得以債務人為被告。
第 18 條: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
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
是本件倘債權人係以上開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除非有妨害或消滅債權人債務事由發生,提起異議之訴,否則強制執行並不會停止,因您並未說明清楚相關內容,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20 23:5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10302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20 23:59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04452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ning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zu8377t或ning0988706305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文心路河南路口)
coming soon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4-22 23:59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10302
- 律師評價:2538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ning0988706305或@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和平東路基隆路口)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貴陽街中華路口)
經貿頂匯:華固頂匯(國際會展中心 綠美圖 科湳愛琴橋 水湳轉運站 出站抵達 經貿路經貿九路口)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