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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

  • c11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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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06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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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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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06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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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親屬會議依民法規定有其職權

        有特定事項必須經過親屬會議的決議

     2.至於協議事項是否有法律上效力

       要看是針對什麼事項決議

        如果根本不是親屬會議權限範圍

       應該是沒什麼法律上效力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