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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改定問題

  • 阿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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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08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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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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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08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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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定共同監護

     如果一方有未盡保護教養義務

     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由母親一人單獨監護

     如果母親確實要搬離該處

     且父親也有你所述的行為

     監護應該是有機會改定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陳政宏 (陳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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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5-0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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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51號
  • 你好就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共同監護的確問題層出不窮,唯今之計須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由於聲請改定監護,必須要向法院陳明共同監護之不變書狀上務必詳盡

    3.一般法院酌定監護權的標準供參考

     (一) 父母親職能力:此部分,偏重子女的就學計畫、照顧計
    畫等、對子女身心狀況了解等。
    (二) 付母照顧意願:如果雙方沒明顯差距,即對結果影響不
    大。
    (三) 父母人格:是否有身心疾病。
    (四) 子女受監護意願
    (五) 受訪者是否有保護令
    (六) 家庭互動的情形
    (七) 過去是否有不當照顧的情形
    (八) 是否有正式及非正式資源的支持:如社福團體的支持等
    此部分可淡化雙方財力的差距影響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