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品案件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0-15 20:55 最後編輯日期:114-10-19 21:39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4232
-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刑事辯護勝訴435件,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楊俊鑫律師專辦刑事案件,建議先以LINE諮詢,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一、你說的是第二次的緩起訴。
二、限制住居的話就包括不能出國。你可以試著聲請解除限制住居,或是如果你有正當理由必需要出國,就寫狀紙聲請請檢察官准許。
三、解除限制住居的案件我摘要則裁定供你參考:
「查聲請人母親於114年9月23日過世,並擇日舉行告別式等情,業據聲請人提出電子訃聞影本在卷可查。另告別式後有宗教儀式需進行,亦據聲請人敘明於聲請狀。而本院所為限制住居處分,係為確保聲請人按時接受審判並防止逃亡,非為限制被告之居住自由,聲請人既陳明上開事由,表明有暫時解除限制住居之必要性,依前揭說明,應屬正當合理,不致影響本院審判程序之進行,參酌檢察官亦表明無意見,同意暫時解除限制住居,有本院公務電子郵件在卷可查。本院認本件聲請尚無礙於前開限制住居處分之目的,應予准許。」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0-15 21:01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7256
- 律師評價:42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有許多成功的經驗,可以跟您分享;但是,您現在一定要趕緊積極處理!
我強烈建議您應該趕緊請我寫一份聲請書狀給檢察官,表示希望能有戒癮治療的機會,才能夠避免進行勒戒。而且,這必須要趕緊進行、切勿拖拖拉拉!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具體案情,可以加入LINE之後討論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建議您讓我處理、研究案件,以及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請加我的LINE!傳訊、溝通更方便!具體案情,可以加入LINE之後討論…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0-15 22:1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5186
- 律師評價:498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1條: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17條: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被告因供自己施用而犯第四條之運輸毒品罪,且情節輕微者,得減輕其刑。第20條第1項: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第23條第2項: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三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第24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三條第二項之程序,於檢察官先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之規定,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時,或於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程序處理為適當時,不適用之。
前項緩起訴處分,經撤銷者,檢察官應依法追訴。
第一項所適用之戒癮治療之種類、其實施對象、內容、方式與執行之醫療機構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及完成戒癮治療之認定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刑法第2條: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是就食用部分,倘您係初犯您可以具狀向地檢署聲請緩起訴附命自費戒癮治療,惟須注意此權限係地檢署裁量權,倘地檢署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您要抗告成功機會並不高;再者,本件需釐清有無限制出境、出海?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林佳鈺 (林律)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0-16 09:0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318
- 律師評價:15 │ 律師證號:112臺檢證字第17265號
-
您好,根據您的陳述:
1.吸食與持有毒品,分別是兩個不同行為,法院會分別處罰。就吸食的部份可能會再一次觀察勒戒,持有毒品部份則可能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但觀察勒戒部份倘若有自行戒癮治療,可能可以不用觀察勒戒,不過這部份仍建議委任律師替您撰寫狀紙與法院溝通。
2.限制住居仍可自由行動,但不得以「出國、出去玩」為由,主張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換言之,限制住居最主要目的在於確保後續可以收到開庭通知,暫時出國是可以的。
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加入 Line:@472wydpe。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0-16 11:5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2700
- 律師評價:1416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他會判刑還是第二次勒戒 我有朋友跟我說他有請律師寫狀最後判戒癮治療 是有可能的嗎---如果都是二級毒品,縱使是不同的毒品,經勒戒之後,3年內不能再勒戒。
2.這次出事檢察官判限制住居 那我還可以去澳洲打工度假嗎或是出國玩嗎---如果違反限制住居規定,將受不利益,最嚴重可能被羈押,建議您應該避免此類情形。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0-16 17:0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2056
- 律師評價:6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線上諮詢表單:https://reurl.cc/QEla20
電話:02-7749-0629
官方LINE ID:@159rwykq
Email:cjyang@zhuoyue.one
IG搜尋:infinity_lawyer
FB搜尋: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