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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line上跟人爭執

  • 小林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10-28 16:20 
  • 文章人氣:62
  • 個人積分:2
  • 我在line上跟同事爭執,然後我就寫了一句我前男友爸爸是警察分局長退休,我好姐妹的老公是警察高階主管,請問對方告我恐嚇會成立嗎

  • KL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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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0-28 17:1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5506
  • 律師評價:499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是恐嚇危安罪係以將來之惡害通知,倘被通知者已達心生恐懼,方有可能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就您字面上的意思,有無上開法文之適用?尚非無疑,此部分應注意如何就爭點釐清,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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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0-28 19:4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6860
  • 律師評價:207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不少類似的案件

    1、依照您的敘述,不會成立恐嚇罪

    2、也不會成立其他犯罪

    3、但應該避免使用侮辱、毀損人格的用語,否則可能涉及刑法妨害名譽

    4、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林佳鈺 (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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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0-29 09:39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356
  • 律師評價:25 │ 律師證號:112臺檢證字第17265號
  • 您好,就您目前的陳述:

    1.恐嚇最必須以您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恐嚇。

    2.但依照您的陳述,對方僅單純敘述一件事實,難以直接從他的文字認定對方有恐嚇意思,不成立恐嚇罪。

    如需進一步諮詢,歡迎加入 Line@472wydpe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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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0-29 17:5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2780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這樣的言論未構成恐嚇罪。

    2、如果對方提告,還是建議您委請律師辯護或是提出答辯狀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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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1 10:1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00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告是對方的權利,您仍可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但真心建議不要跟人吵架,與其吵架,寧可不要講話,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與爭議;離您覺得有問題的人,遠一點,避免被傳染,可能方為上策。

    法律討論有它的趣味性存在,但實際操作,均可能產生相當時間費用勞力成本負擔,可能不一定划算,拿捏之間,要有所分寸,這就是藝術了

    顏寧律師 0988706305/0901103199

    LINEID:0988706305/@szu8377t/ning0988706305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碩士班

    房佑璟律師 0910638932

    LINEID:0910638932/@snc5740c

    WeChatID:fang0910638932

    Telegram:+886910638932/@Ray_Fang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

    逢甲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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