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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倒閉情事有可能涉及詐欺?

  • Jerry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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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7 13:21 
  • 文章人氣:38
  • 個人積分:6
  • 請問懷疑惡意倒閉涉嫌詐欺參考以下事件時序是否能成立詐欺罪,應該要報警處理嗎?
    目前雖然有透過臉書聯絡到業者回應,但其拒絕全額退款(兩萬);要求前往其指定的「其他公司」拍攝。
    事件時序如下:
    2024/05/29   與婚紗公司簽約拍攝照片,已支付訂金新台幣2萬元未使用                      任何服務並無取得任何商品

    2025/05/06   婚紗公司於Facebook等社群平台發布優惠宣傳廣告
    2025/05/28   公司登記股東出資轉讓、修正章程(查工商登記網站)
    2025/05/31   廣告文優惠活動內容寫明活動期限至5/31
    2025/07/15   公司登記解散(查工商登記網站)
    2025/10/10   另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救字第XXX號裁定,該公司                      員工亦因倒閉申請法律扶助請求資遣費(查司法院網站)
    2025/10/31   發現公司倒閉、社群網路仍可聯繫但其拒絕退款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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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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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07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經常處理消費糾紛,經驗豐富

     

    1、依照您的敘述,不構成詐欺罪。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退款

     

    2、如果對方逾期不退款,您可以透過律師,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便後續強制執行對方名下財產

     

    3、同時,您也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LINE ID:lightkkao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加Line 務必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否則請不要加,謝謝】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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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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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096
  • 律師評價:6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線上諮詢表單:https://reurl.cc/QEla20
      電話:02-7749-0629
      官方LINE ID:@159rwykq  
      Email:cjyang@zhuoyue.one
      IG搜尋:infinity_lawyer 
      FB搜尋: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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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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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若您能證明對方和您簽約時主觀上即未有履約之意思,否則與刑法詐欺的要件並不相符,僅是一般消費糾紛的民事案件。建議您可以像消保會提出申訴,並視您的契約中是否有針對退款事宜加以約定,再向法院提起民事債務不履行訴訟。

    詳情可使用LINE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以便給予較精確處理方向,如有疑問可來電或使用LINE洽詢。

    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曾任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LINE ID:@ijv7028f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義誠法律事務所-1300089830089147/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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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7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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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99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承攬契約內容為何?對方有無使用詐術使您為財產處分?抑或單純民事債務不履行?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林佳鈺 (林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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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1-0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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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 │ 律師證號:112臺檢證字第17265號
  • 您好,依據您的陳述:

    1.詐欺罪除客觀上要有詐欺情形外,行為人主觀上也要有詐欺故意。因此如果對方簽約時,主觀上並沒有故意不履行之情形,難以構成詐欺罪。

    2.若無法證明對方簽約時就有詐欺故意,則應尋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3.建議可以先尋求專業律師幫助,確認下一步應該怎麼走,若有民事訴訟書狀上或訴訟上的問題,歡迎加入 Line@472wyd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