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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帳號使用權OR支配

  • 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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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05 23:25 最後編輯日期:114-12-09 23:07
  • 文章人氣:117
  • 個人積分:14
  • 大大好;遊戲帳號我是非本人,但是我是接好幾手的玩家。(帳號密碼都是經上一手的玩家交接)交接無買賣無爭議。原帳號持有者也已經找不到人了(唯一能證明我是接手的玩家就是遊戲公司的電磁紀錄,遊戲歷程,遊戲上線IP位置,以及我鎖住的IP號碼,還有前一前前的玩家)

    線上遊戲因與遊戲公司綁定IP鎖但電信業者優化設備導致失去IP後無法繼續遊戲,
    求助1中華電信工程師無法解決
    求助2遊戲公司回覆說因帳號非本人不願意協助解開IP鎖,我也允諾願意簽帳號支配切結書,可遊戲公司沒提供此項服務。
    因我在此遊戲帳號有儲值也玩了好幾年過程中都沒有任何問題,但因中華電信的問題我再也無法遊戲,請問大大我可以藉由法律的甚麼方式拿回帳號嗎?
    原帳號持有者本身放棄多年也無異議,在這十幾年裡也不曾回來過,而且這十幾年裡遊戲公司也曾刪除太久沒上線的帳號,要不是接手的人接著玩下去帳號也早就被刪除了,那是不是我等於有了該帳號支配使用的權利。謝謝大大勞煩大大解答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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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06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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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01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我處理過不少類似的案件

    1、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2、同時,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恢復帳號並賠償您的損害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加我好友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陳柏甫 (陳柏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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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06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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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9624
  • 律師評價:1122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賣方雖然有交付一個完整無瑕疵帳號之義務,但您只能對您的賣方請求法律上權利;且帳號既是經過多手交易,您的賣方應該也無解鎖權限,如果您主要訴求是是希望恢復帳號,那只能去跟第一手帳號所有人協商,或是由第二手買家來對原始持有人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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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06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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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3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轉讓契約以及與遊戲公司契約內容為何?是否業已成立?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抑或消保官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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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0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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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53022
  • 律師評價:1420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遊戲公司的規定裡面都有帳號禁止轉移的條款,如果有的話,您將無法求償或是請求遊戲公司交還帳戶。

    2、反之如果沒有的話,您可以請消保官協助調處。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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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4-12-0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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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5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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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0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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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31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證據向公司請求返還之。

    法律討論有它的趣味性存在,但實際操作,均可能產生相當時間費用勞力成本負擔,可能不一定划算,拿捏之間,要有所分寸,這就是藝術了

    顏寧律師 0988706305/0901103199

    LINEID:0988706305/@szu8377t/ning0988706305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碩士班

    房佑璟律師 0910638932

    LINEID:0910638932/@snc5740c

    WeChatID:fang0910638932

    Telegram:+886910638932/@Ray_Fang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

    逢甲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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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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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1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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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高維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處理過不少類似的案件

    1、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 ... (恕刪)

    謝謝高律師的建言我已從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得到解決了

  • 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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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1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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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陳柏甫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賣方雖然有交付一個完整無瑕疵帳號之義務, ... (恕刪)

    謝謝陳律師提供的意見經驗

  • 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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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14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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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 ... (恕刪)

    謝謝黃律師,你的回答讓我知道法是法法以外的理也是可以爭取的權益,非常謝謝你

  • 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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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14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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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遊戲公司的規定裡面都有帳號禁止轉移的條款 ... (恕刪)

    謝謝曹律師一開始就講到重點遊戲公司真的不承認會員帳號以外的人持帳號為擁有者,所以我從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得到解決了,感謝您

  • 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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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14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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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 (恕刪)

    謝謝劉律師我已得到解決啦~!

  • 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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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1-14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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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a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 ... (恕刪)

    謝謝A大大;您說的很對遊戲帳號其實不值幾個錢,花時間花精神去找回真的也很累成本很高,但想想也是因為線上遊戲的老朋友在大家就是因緣際會,而且老遊戲了玩的是一個感情,我們不愛喝酒唱歌也沒啥其他消遣,就是假日有個城戰好玩○平時大家也都上班就剩這個娛樂了哈哈

    非常謝謝這個平台有這麼多熱心助人的律師幫忙解答疑惑讓我們對一些法律的知識觀點更進一步

    感謝有你們真好祝你們大家馬年行大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