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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欠債被要求分割持分,債務處理好後能否轉出家人持分部分

  • miya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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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1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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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前父親過世後我有繼承一筆持分不動產,因母親多年前有積欠銀行卡費,後續持分部分被銀行告上法院後要求分割,母親一份、我本人一份這樣,目前已將該銀行債務處理完畢,但是母親似乎還有其他間銀行的欠債,想請問目前能把母親那部分的持分轉出嗎?後續如果其他銀行要追債的話,是否還是會像一開始這樣被要求持分需在分給母親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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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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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61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繼承後不動產分割與債務追償問題,經驗豐富
    
    1、分割共有物確定判決後,母親名下持分即為其個人財產,只要她仍有其他債務未清償,債權人仍可依法查封、拍賣或再要求分割該持分,這與您之前的處理無關,是獨立的債權債務關係。
    
    2、若您想取得母親持分,須透過買賣、贈與等法律行為並辦理過戶登記,但要注意若在其他銀行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前移轉,可能被認定為脫產行為,依民法相關規定被債權人主張撤銷該移轉行為,甚至涉及刑事責任。
    
    3、建議先確認母親目前實際負債狀況與債權人動作,評估是否透過正常買賣對價方式取得持分,並保留完整金流證明,以降低被主張為脫產的風險,同時也可考慮協助母親處理債務問題以避免持分再次遭受追償。
    
    4、如果需要協助捍衛自身權益,可以來電0988679260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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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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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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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8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

    1.民法第 244 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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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1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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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9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242條: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但專屬於債務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244條: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是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您母親債務情況,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且您母親須注意上開法文之規定,若其財產移轉有侵害債權人權益,債權人是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贈與,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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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2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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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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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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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2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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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259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母親還有持份,債權人就可以要求執行該持份。

    2、我方可以被動等債權人出面之後,變價分割的時候買下來,或是主動先把母親的持份依照市價買下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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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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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80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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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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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哲軒 (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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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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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 │ 律師證號:109臺檢證字第15738號
  • 您好,依您描述

    1.因目前持份已經分割,母親可以處分或移轉

    2.但如果是因為債務將財產移轉出去,之後債權人可能主張該移轉行為害及債權,而請求法院撤銷。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若有需求或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Line:@lawcch 網站:www.lawyercc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