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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糾紛

  • 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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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4 14:58 
  • 文章人氣:121
  • 個人積分:2
  • 律師您好 :我先前花了 12 萬元 找刺青師刺青,費用已經全額轉帳付清。刺青師刺完當下有交代:「等復原後拍照給他看,如果需要補色就回來補」,讓作品更完整。 後來復原完我傳照片給他,他也說確實需要補色。但從 5 月底開始約時間,他整整拖了 3 個多月: 每次問他空檔,動輒拖一兩週才回,或直接不讀不回。 態度很消極 ,後續一個多月都不讀不回,這期間我都有陸續傳訊息詢問時間, 昨天晚上我直接打 IG 通話給他,他接起來說「人剛好在外面,晚點回覆我時間」,結果等了一個晚上還是都沒消息 我也有在傳訊息詢問 還是不讀不回。 今天中午我在打一通,他直接不接了。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嗎 ??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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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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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66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消費糾紛問題,經驗豐富

    1、您與刺青師之間屬承攬契約關係,補色屬於完成瑕疵修補或後續履行約定的一部分,對方一再拖延、已達給付遲延,您並非無理取鬧。

    2、對方遲不履行補色承諾,您可依民法有關承攬瑕疵擔保及給付遲延之相關規定,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屆期不履行者可請求減少報酬或請求損害賠償,甚至解除契約請求返還相當比例費用。

    3、建議先以存證信函載明事實經過並定期催告補色或退還部分費用,保留對話紀錄、轉帳證明、照片作為證據,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或減少報酬。

    4、如果需要協助捍衛自身權益,可以來電0988679260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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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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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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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8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

    1.建議您盡快透過律師向對方寄發存證信函,以維護您的權益。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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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4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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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9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委任契約內容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張哲軒 (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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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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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 │ 律師證號:109臺檢證字第15738號
  • 您好,依您描述

    1.店家表明補色屬於原先服務的一部分,且店家也確認需要補色,可以先正式通知對方限期安排補色

    2.期限屆滿仍不處理,再評估後續是否能請求其他補救或相關費用

    如有疑義 歡迎進一步諮詢

  • 若有需求或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Line:@lawcch 網站:www.lawyercch.com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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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7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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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259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催告要求對方履約,如果不願意履約,可以找其他刺青師完成,並向對方求償因此支付的費用。

    2、可以向消保官申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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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0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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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6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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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線上諮詢表單:https://reurl.cc/QEla20
      電話:02-774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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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哲豪 (張哲豪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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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1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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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0 │ 律師證號:112臺檢證字第 17527 號
  • 您好,我是張哲豪律師,:

    一、依您所述,刺青師先前已表示復原後如有需要會協助補色,且看過照片後也確認需要補色,則此部分應可認為是雙方原先約定服務的一部分。若對方遲遲不願處理,您可以要求其於合理期限內完成補色。

    二、建議您先完整保留雙方對話紀錄、付款證明及刺青作品照片,並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正式要求對方於一定期限內安排補色;若期限屆滿仍拒絕處理或不予回復,您能再視具體情況請求減少價金或相關損害賠償。

    三、若您有委請律師協助撰寫存證信函、或處理後續民事求償之需求,可以加我LINE ID:@0955a ,或以下方資訊聯絡我們!


    恪誠法律事務所 張哲豪律師

    電話:(02)2756-0877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145號5樓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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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9-16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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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80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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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