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刺青糾紛

- 瑞奇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9-04 14:58
- 文章人氣:39
- 個人積分:2
- 律師您好 :我先前花了 12 萬元 找刺青師刺青,費用已經全額轉帳付清。刺青師刺完當下有交代:「等復原後拍照給他看,如果需要補色就回來補」,讓作品更完整。 後來復原完我傳照片給他,他也說確實需要補色。但從 5 月底開始約時間,他整整拖了 3 個多月: 每次問他空檔,動輒拖一兩週才回,或直接不讀不回。 態度很消極 ,後續一個多月都不讀不回,這期間我都有陸續傳訊息詢問時間, 昨天晚上我直接打 IG 通話給他,他接起來說「人剛好在外面,晚點回覆我時間」,結果等了一個晚上還是都沒消息 我也有在傳訊息詢問 還是不讀不回。 今天中午我在打一通,他直接不接了。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嗎 ??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9-04 15:23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7426
- 律師評價:2161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消費糾紛問題,經驗豐富
1、您與刺青師之間屬承攬契約關係,補色屬於完成瑕疵修補或後續履行約定的一部分,對方一再拖延、已達給付遲延,您並非無理取鬧。
2、對方遲不履行補色承諾,您可依民法有關承攬瑕疵擔保及給付遲延之相關規定,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屆期不履行者可請求減少報酬或請求損害賠償,甚至解除契約請求返還相當比例費用。
3、建議先以存證信函載明事實經過並定期催告補色或退還部分費用,保留對話紀錄、轉帳證明、照片作為證據,若對方仍置之不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或減少報酬。
4、如果需要協助捍衛自身權益,可以來電0988679260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9-04 22:0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61526
- 律師評價:509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是倘契約在不違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情事下,應肯認契約有效力,且契約並非只有書面契約,口頭契約只要符合民法第153條規定契約即成立,惟倘日後兩造就口頭契約有疑義,將較難舉證,本件需釐清兩造委任契約內容為何?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