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案和解書
- 黃毓棋 (黃毓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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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6-01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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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90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0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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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竊盜罪主觀上須具備不法所有之意圖和故意,依你所述「喝掛了」、「背包內無聯絡資訊」、「欲待PUB營業時歸還」等情,本案不一定會被起訴。二、請問當天你有揹背包去PUB嗎?有的話,「誤拿」這個抗辯成立的可能性才比較大。三、和解書可以大略寫一下因對方背包不見,故認為係遭竊盜而向警察機關報案,嗣後發現應係遭你誤拿,今雙方誤會冰釋,不再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等等。四、證人不是和解書之必備要件。五、和解書用寄的或於開庭時呈交皆可。六、以上,謹供參考!
- 育誠法律事務所(台南)~黃毓棋律師~(06)213-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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