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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內聲稱"集合住宅",交屋時告知社區為一基地一戶不提供基金嗎?

  • 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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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2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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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在我們合約內有寫”本社區為一社區型態集合住宅…”等字樣, 但現在交屋建商詢問公基金時,建商告知此社區為一基地一戶申請建照, 所以不提供基金, 我查到的資料如下, 建商可以就此不撥款或不按比例撥款?

    公共基金的撥付:建商要起造大樓,會被要求依造價提撥一筆公共基金到公庫。
    等到點交完畢後,由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憑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公共基金的撥付,未來作為社區部分公共設施的修繕維護用途。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標準計算之:
    一、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
    二、逾新臺幣一千萬元至新臺幣一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
    三、逾新臺幣一億元至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五。
    四、逾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三。
    前項工程造價,指經直轄市、縣 () 主管建築機關核發建造執照載明之工程造價。政府興建住宅之公共基金,其他法規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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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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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屬社區型態集合住宅,即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委會並設置公基金,所以建商目前的說法,顯然是在卸責,所以您們管委會可對建商提起訴訟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蔡律師 (蔡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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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2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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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們應該是要看『使用執照』登記內容是不是公寓大廈吧!只有公寓大廈才要繳,不是的話,就不用繳。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 http://fatong.tw/
  • 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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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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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們應該是要看『使用執照』登記內容是不是公寓大廈吧!只有公寓大廈才要繳,不是的話,就不用繳。< ... (恕刪)

    使用執照並不是,但預售屋合約簽訂時明明寫著"集合住宅",建商如何申請執照也是我們去問過建管處才得知. 這樣他就可以不撥款?

  • 陳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