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男友再一起時.他沒工作.所以他的生活開銷一切由我支出..因為他口頭跟我說他有工作會還我
沒有任何借據.....請問這筆錢我還有什麼方法要回來
我知道要回來基率很渺茫.....也可能要不回來.....但還是抱一點希望
基本上找尋法律是要不回來的ㄚ 但是我有辦法可以另外方式 這樣子一定可以把錢要回來的
你的其目的不是錢吧 只是不甘願吧 或許吧
找我就可以了ㄚ
collin0520@gmail.com 寫信給我吧 我相信我一定可以的
建議先核定大約數額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如果對方沒有異議 那就可以取得執行名義 以查扣對方薪資或是財產 如果對方異議 那就進入訴訟程序 當然除非對方自認或認諾 否則你還是必須提出相當事證 才有辦法請求對方償還
那如果我打給他跟他要錢.而電話有錄音..能不能當成他有欠我錢的證據
您好,
1.建議您可以收集到的單據先行整理,先以該單據為證據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未異議的話即確定,就可以對您前男友強制執行。
2.若如您所述可以電話錄音的話當然也可作為證據,只是在核算數額上若無明確金額的話會有困難。
3.再三建議盡量不要採取法律以外非法途徑,僅為錢的話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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