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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載同事出車禍

  •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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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20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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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下班好心載同事回家,路上ㄧ條狗衝出來撞到機車前輪,導致摔車,同事說要告我。
    這樣罪名可以成立嗎?
    另外,她除了健保和我車子的強制理賠金錢外,現在要求要額外的美容費用
    這些合理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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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2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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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仍可告您過失傷害罪,至於賠償的部分,額外的美容費用,需視有無必要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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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20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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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仍可告您過失傷害罪,至於賠償的部分,額外 ... (恕刪)

    這樣的案件會構成刑事責任嗎?
    又會不會造成日後找工作申請良民證上的困擾?
    又美容部份的需要度判定是由法官判定還是有依據?
     
    另外健保不給付的醫療資源需要與否,這些該如何界定呢?

    因為,說實在的,在其他同事和我看到的部分,那些都算是小外傷,但同事很介意也很生氣,且擦傷部分說要用到一天兩千塊的藥膏,這些部分的認知,有客觀的判斷根據嗎?
    又開立判斷的醫生並非在雙方共同見證下也能成立嗎



    另外,雖說法歸法,但最初只是抱著好心順路在同事回家,雖然最後結局出了車禍,但屬於被狗撞到,且是在轉彎處無法煞車也無法避開狗的狀況,這樣罪名也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