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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海砂屋?!

  • 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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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10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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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時將約35年的房子賣掉,且已經過戶並完成交屋

    買方裝修時,將原先有裝潢的房間拆除裝潢(只有一間有裝潢)

    拆下來後,發現天花板水泥崩落(裝潢前並無此狀況)

    與買方與我協議,請仲介送驗,並送驗二個點

    氯離子含量有水泥崩落的為1.8,另一間無崩落的為 0.4 (標準值 0.6內)

    買方以房子有危險性要求解約

    但是錢一部分已經用來還親戚錢了

    另一部分已用在母親的癌症醫療費用上了

    實在湊不出錢將房子買回

    請問驗了2個點差異很大

    這能認定是海砂屋嗎?(海砂屋應該不會只有一個房間是用海砂吧!)

    法律上買方要求解約是否有依據或法規規範呢?

    如果買方不接受我折讓部價金補償,我還能怎麼做呢?


    房子海砂屋要求解約

    問題是我房子賣掉的錢已經拿來買另一間房子

    如果賣掉的房子解約

    那新買的房子也要跟著解約

    我不就還需要賠償新買房子的賣方了

    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阿

    能給我建議,或是諮詢的方式嗎

    由衷感謝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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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1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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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買賣標的有瑕疵 對方依法可以主張解除契約或是減少價金 至於怎麼主張 應該是買受人權利 2.將來如果透過訴訟程序主張 而你無法還價金 會變成你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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