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刑事問題 > 酒駕問題

酒駕問題

  • 阿群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6-20 00:03 
  • 文章人氣:1000
  • 個人積分:4
  • 您好  我的哥哥在6/17日晚間因騎摩托車遭遇臨檢,發現他有酒駕酒精濃度超過1%,

    但無肇事,羈押回地方派出所時有做各項測試,走直線,畫圈圈,金雞獨立等....,都一切正常,

    隔天到地檢署後2萬元交保。

    我想請問律師,因為我哥哥他有三個小孩然後還有一個快生了,經濟壓力非常的大,若是服牢役的話工作一定不保,家庭生活也會陷入困境,請問律師像這樣的情況是否會坐牢,有沒有可能以其他的方式代替坐牢,或者是罰緩的話大概會有多高,對了,他沒有其他前科

  • 魏千峰 (魏千峰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6-20 10:42 
  • 文章人氣:705
  • 個人積分:84
  • 律師評價:10 │ 律師證號:79臺檢證字第1402號
  •  

    阿群您好,依照你所述內容,簡覆如后:
    一、因你哥哥酒測濃度已超過0.25,確實已違犯刑法第185-3之規定。然是否必定坐牢,尚須待法院審酌一切情狀(如:違法程度、犯後態度、有無前科、資力...等)後,視法院是否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及法院是否認[得]准予易科罰金而定。
    二、以上,如有其他問題,請再與本律師聯繫。02-23971998。
                                                                                    魏千峰律師敬上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6-24 09:46 
  • 文章人氣:589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