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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告我傷害罪

  •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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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08 00:19 
  • 文章人氣:1042
  • 個人積分:20
  • 哪天我照母親的意思拿6000回我哥的房子給我哥哥

    但我哥不滿意要求要要我拿更多錢給他...但我真的拿不出來...

    於是我哥開始亂扯說我欠他錢要我還....(但我根本沒欠他錢阿)

    我真的沒能力給他了...於是她開始動手打我...

    而在打的過程中因為他比我高大...所以我有抵抗...他也有點外傷

    事後警察了...我哥堅持提告...我哥也做了驗傷...而警察也找我問筆錄

    當然我也驗傷了...我需要提告嗎???還是要反告他誣告呢???

  • 莊惟堯 (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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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08 01:00 
  • 文章人氣:417
  • 個人積分:6
  • 律師評價: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50號
  •  你好:

    關於本案,雙方皆有受傷,又加上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所以你必須也要有提告傷害的動作,對方才會也成為傷害罪之被告

    另外你想提誣告,可能不會成立,因為你哥哥也確實是因為和你互毆才受有傷害,除非你能舉證你哥哥的傷害是他自己造成的。不過這種證明真的不是很容易。所以建議本案,你要分析或請調解人、法官分析傷害罪的利害關係給你哥哥知道。請他跟你一起撤銷本件傷害罪之告訴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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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5-06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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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59730
  • 律師評價:506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正當防衛必須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始得為之,而互毆係屬多數動作構成單純一罪而互為攻擊之傷害行為,縱令一方先行出手,而還擊之一方,苟非單純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必要排除之反擊行為,因其本即有傷害之犯意存在,則對其互為攻擊之還擊行為,自無防衛權可言。而防衛過當係指為排除現在不法侵害之全部防衛行為欠缺必要性及相當性之情形之義,必係防衛行為,始生是否過當之問題,若其行為與正當防衛之要件不符,如基於犯罪之意思而為者,即非防衛行為,自無是否過當可言。」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675號判決意旨可資依循,是倘您要主張正當防衛需有現時不法侵害,且有防衛必要性,主觀上需有防衛意思,本件倘兩造係互毆,此部分您母親要主張正當防衛可能會有疑問,兩造均可能會有刑事傷害罪嫌;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母親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其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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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您陳述,按「()正當防衛必須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始得為之,而互毆係屬多數動作構成單純一罪而互為攻擊之傷害行為,縱令一方先行出手,而還擊之一方,苟非單純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必要排除之反擊行為,因其本即有傷害之犯意存在,則對其互為攻擊之還擊行為,自無防衛權可言。而防衛過當係指為排除現在不法侵害之全部防衛行為欠缺必要性及相當性之情形之義,必係防衛行為,始生是否過當之問題,若其行為與正當防衛之要件不符,如基於犯罪之意思而為者,即非防衛行為,自無是否過當可言。」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675號判決意旨可資依循,是倘您要主張正當防衛需有現時不法侵害,且有防衛必要性,主觀上需有防衛意思,本件倘兩造係互毆,此部分您母親要主張正當防衛可能會有疑問,兩造均可能會有刑事傷害罪嫌;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母親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其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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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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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您陳述,按「()正當防衛必須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始得為之,而互毆係屬多數動作構成單純一罪而互為攻擊之傷害行為,縱令一方先行出手,而還擊之一方,苟非單純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必要排除之反擊行為,因其本即有傷害之犯意存在,則對其互為攻擊之還擊行為,自無防衛權可言。而防衛過當係指為排除現在不法侵害之全部防衛行為欠缺必要性及相當性之情形之義,必係防衛行為,始生是否過當之問題,若其行為與正當防衛之要件不符,如基於犯罪之意思而為者,即非防衛行為,自無是否過當可言。」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675號判決意旨可資依循,是倘您要主張正當防衛需有現時不法侵害,且有防衛必要性,主觀上需有防衛意思,本件倘兩造係互毆,此部分您母親要主張正當防衛可能會有疑問,兩造均可能會有刑事傷害罪嫌;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母親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其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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