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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售出的商品

  • 不知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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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21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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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你好:我本身在做拍賣網,販售一些商品,9/22售出一組床罩,但買家在10/14才通知下水洗滌有退色,買家要求全額退費,我想請問;1,我沒特別註明說退換貨的標準,請問這樣我是否一定要接受退換貨嗎?,或商品已使用過,出現瑕疵我就必須負全責或全額退款?2,如果對方去跟消保管申訴,我賣方的贏面有幾分?3,請問如果上法院我賣方會變成哪種刑法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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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2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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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消費糾紛的部份

    1、換貨部分:消費者就有瑕疵的貨品,有權利要求另外交付沒有瑕疵的貨品,且相關所增加的費用必須由賣方負擔。

    2、退款部分:倘若有瑕疵的物品,因為瑕疵完全無法使用,則消費者有權解除契約,倘若瑕疵輕微不會嚴重影響使用,則可請求減少價金。

    3、以上的權利、跟商品是否使用過都無關,倘若是因為消費者使用才發生瑕疵的話,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但是依照消保法的規定,必須由賣方舉證證明。

    4、一般而言,消費糾紛尚非刑事事件,故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5、建議您,倘若商品確實有瑕疵,則積極與對方處理,以保全商譽,但是該瑕疵仍然屬實。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