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這樣構成毀謗污辱及妨礙名譽嗎?

這樣構成毀謗污辱及妨礙名譽嗎?

  • 洛洛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1-30 11:14 
  • 文章人氣:850
  • 個人積分:6
  • 最近為段考日,由於是以座號決定段考當日座位,所以身邊的同學換了。

    段考第二日的英文科目,右邊的男同學考完試後向其他人表示我攜帶口袋單字本,在考試時低頭翻閱。但這確實是不實的,因為不確定到底是自己沒有領到那本單字本,或是自己早已弄丟,一直以來都是向別人借閱的,何來於段考時拿出翻閱的事情!?況且監考老師四處巡堂,單字本體積也不小,本身座位的大小也不寬闊,作弊豈不是太明顯?

     

    當夜該名男同學及幾名女同學於facebook上發表言論,已相當不堪的字眼攻擊,如下:

     

    臭鮑魚、真他媽的噁心到極點、腐敗、爛臭、發酸、不知羞恥、廢材、真不懂是不是腦袋有洞還是無腦、她一年級還想拿別人的新詩去投稿、她後來自己投稿失敗,反而是XX得獎、這種人改不了吃屎 等等的言論


    由於隔天還需要考兩科,也不敢讓此事影響自己的情緒,但這樣真的十分讓人難受!

    從看到言論開始覺得心裡難受,甚至食不下嚥,反胃想吐。

     

    我必須澄清從來沒有使用別人的新詩投稿,不知他們口中的此事從何而來。

    已將所有的畫面截圖儲存,家人希望在近日內提出告訴。

     

    請問我需要提出什麼樣的告訴?最重可以處怎麼樣的處分?

  • 洛洛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1-30 11:46 
  • 文章人氣:366
  • 個人積分:6
  • 是在各自己臉書中發表的,但臉書為公眾場合,已有許多人知道此事。

    然而這群人在到對方的臉書中討論此事,並說出子虛烏有的事情。

     

    深感覺得自己被不實的事情受到嚴重的污辱,身心疲憊。

  • 洛洛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1-30 11:55 
  • 文章人氣:407
  • 個人積分:6
  • 那再請問一下,辱罵者其中一人曾經在一個月前發表文章罵辱罵我,事後發表者將文章刪掉。

    現在這件事情中他說出:擔心又一次發表言論弄哭人,又要刪掉文章等等的話。

    都有將兩件事畫面截圖儲存,這樣足以構成證據嗎?

     

    如果因為這些事情構成身體及精神上的不適,可以提出甚麼賠償

    如果提出精神賠償合理嗎?

    精神賠償方面經常看見開口幾百萬,怎樣的金額較為合理?

     

    由於即將面臨學測,如果提出訴訟是否會影響到他們的學校紀錄?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02 11:56 
  • 文章人氣:422
  • 個人積分:49626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該截圖畫面,倘若可以用以證明對方之犯行,則可以用做證據

    2、有關名譽損失賠償的部份,法院會審酌雙方的資歷、身分、地位等而有所不同,倘若雙方都是學生的話,金額恐不會太高。

    3、倘若對方未滿18歲的話,將適用少年事件法,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原則上執行完畢之後,記錄應於以註銷。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10 14:00 
  • 文章人氣:387
  • 個人積分:9709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提起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