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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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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0 08:57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49700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所指的是施用毒品希望檢察官給予的在外戒癮治療,則需於檢察官偵訊您的時候就向檢察官提出,若檢察官已經給予勒戒處分的話,就來不及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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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10 10:04 
  • 文章人氣:1
  • 個人積分:9729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儘速向檢察官具狀表明相關情況,聲請戒癮治療,若等到裁定觀察勒戒下來,再抗告,就比較來不及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