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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鑑定無責任,是否還會被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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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8 17:47 最後編輯日期:103-02-18 17:53
  • 文章人氣:625
  • 個人積分:742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31號
  • 慢飛逝您好,

    1. 檢察官仍有可能繼續告訴,因其不受鑑定結果之拘束。這部分最好由律師在法庭上為您答辯會最有利。

    2. 肇事逃逸罪部分,必須是「故意」致人死傷逃逸方會構成,故得以您的父親並無故意(是過失),以此方向出發答辯。

    3. 肇事逃逸罪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切勿輕忽。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 成鼎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cdlaw.com.tw/;臉書搜尋:「成鼎律師事務所」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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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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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件依您所述交通事故鑑定結果來攪,有關令尊之刑事責任部分,初步應不致構成過失傷害罪,但若雙方確有發生碰撞,而令尊卻未停留現場處理者,則恐有構成肇事逃逸罪之可能。
    依一般刑事案件實務來看,在辯護協助部分,建議您應及早尋求律師協同您來作後續刑事責任之處理為妥,否則隨著程序之進展,能操作之空間只會更加壓縮而已,屆時辯護功能也會因此大大受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蘇毓霖 (蘇毓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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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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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97號
  •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若事故發生完全不知,自非該當刑法肇事逃逸罪。又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父親無肇責,並不等於對於肇事無認識,仍須有其他客觀證據支持父親當時難知悉事故發生。刑事訴訟採嚴格證明主義,倘犯罪事實有相關客觀證據支持,而您無適當之答辯,恐被認定犯罪,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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