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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不想賣了,須要賠償多少費用?

  • 蟲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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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25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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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目前碰到賣房子的問題想請教. 因我於2/11當日賣房580萬,當日簽專任,收訂金50萬元.因家中問題導致無法賣屋,於2/20告知房仲.2/21進行協調.對方一直要求要履行契約 精神,連訂金反還及房仲費和代書要共要125萬元,請問我一定要賣房子嗎?賠償金75萬我一定要給到這麼多嗎?我可以憑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第24條之 2,房仲沒提供類似動產之交易價格去協商嗎?之前有請教消保官那方面也是叫我認賠賣了因為契約沒問題無法提供協助,請幫幫忙,謝謝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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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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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如果已經收訂  對方是有可能訴請履行契約的   2.如果真的無法履約  你先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違約金  有些契約會約定所開底價的百分之四作為違約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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