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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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1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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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這樣的情況對方應該會受有傷害。 二、有受傷的一方六個月內可以告刑事過失傷害,對方有可能會告你。 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因中斷而重算的時效是五年… 如果怕對方脫產可考慮先辦假扣押 三、責任歸屬部分如有糾紛,是以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來決定,如對鑑定結果不服則可聲請覆議。 四、如果有行事紀錄器的話行車紀錄器要先備份影像,不然過了一陣子就洗掉了。 W 五、再來就是,如果你認為你錯得比較少而現場有監視器的話,宜速聲請保全證據,因為監視器這種東西幾個月之後就洗掉了,這件事會比較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預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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