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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法拍

  • 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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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7 12:32 
  • 文章人氣:667
  • 個人積分:50
  • 房子因故被法拍,買受人完全沒跟我們協調就寄訴訟單來,

    需至簡易法庭調解,而且要求每個月高於市價2~3倍的賠償金,

    高於市價2~3倍賠償金不合理,不點交情形下完全未跟我們協調也不合理,

    因我們非債務人,未收到拍定通知,完全不知是誰拍到,

    對方完全沒面,我們傳的簡訊也不回,是否不合理?

    請問調解就是訴訟嗎?需要請律師嗎?

    我們家請不起律師,頂多付得起諮詢費,請問有推薦的臺中律師願意接這種諮詢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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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17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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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被法拍後已經不是您的房子了,對方沒義務找您協調,可以直接提告請求遷讓房屋,並請求不當得利;另外,調解不成就會進入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黃中信 (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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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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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03號
  • 一、依您所述判斷,您所居住的房子,拍賣條件應為︰不點交。所以拍定人(就是拍賣買到房子的人)可能會對您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二、基本上合理的賠償是︰相當於市場租金的金額。但您的重點是,您到底是否有權繼續住在這裡?

    三、在拍賣條件為不點交的情形下,有可能您是屬於「有權」居住的人,請找出您當初可以居住在這房子的理由,例如租約。如果有租約,您就可以向拍定人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就是在租約期限內,您依約把租金交給拍定人,拍定人要讓您租到期滿。

    四、調解訴訟前的協商,建議要到場,或能得知對方的理由及訴求。

    五、若想請律師卻請不起,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