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票跳票處理方式

- mis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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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07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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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公司收到一張支票被跳票了,原因是存款不足,也都連絡不到人,所以到地方法院投遞了民事起訴狀,花了1000元,但突然想到還是配合開庭好像很麻煩,於是又撥打了之前留的電話,結果對方說公司已經賣人了,公司名稱和責任人都換了,但我去查原統編,該公司還存在.
想請問:
1.我該找誰追討這筆貨款(支票有蓋公司章&負責人章)?因為只有電話,沒有負責人手機,但打去又說公司已經換了?
2.如果該公司在法院寄出庭通知書前,貨款兌現,我是否可以不去出庭,頂多損失1000元,還會有其他要負的責任嗎?
3.另我查到有小額訴訟針對小金額的債務處理,方法當事人不必再請假出庭,我要如何知道我之前投遞的是否為小額訴訟??如果不是可以再去更改為小額訴訟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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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0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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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公司的票,倘若只是更名或是更換負責人,則仍然可以進行訴訟程序,但是倘若該公司已經廢止,並清算完畢,則無法。
3、訴訟程序的部份,是依據票款新額下去做判斷的,倘若10萬以下則為小額,否則則為簡易程序。
4、本文建議您的公司可以委請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相關法律事務,以節省費用,必且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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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07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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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經濟部網頁 可以查詢公司登記情況 先初步確認應以誰為債務人 2.有負責人章 如果只是代表人 沒有要共同開票的意思 那債務人原則上還是公司 3.10萬元以下案件為小額訴訟程序 不需要特別註記或是提醒 法院會依訴訟標的去分案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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