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煩各位 幫助我一把!!!!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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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隨譯 (許隨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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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隨譯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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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實務上是依酒測值來判斷是否成立醉態駕駛罪,當酒測值達每公升0.55毫克(MG/L),通常會成立醉態駕駛罪。由於您的酒測值是0.13 MG/L,是低於上開標準,且當時您如果已通過案件測試觀察紀錄和身心平衡檢測的話,就能證明自己並未犯醉態駕駛罪。 就酒醉駕車部分,一般來說,如果沒有肇事的話,原則上當酒測值達到0.25 MG/L才會被開罰單和吊扣駕照;因為0.13 MG/L尚未達酒精濃度規定標準,原則上不會被開酒駕罰單。但是如果警察認定您是”酒後肇事”,因為確實有測出酒精濃度,也有肇事,所以即便法院判決無罪,但還是有可能收到罰單的。(參照刑法第185條之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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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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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法院與警方所依據的條文規定有所不同,法院是依據刑法審判,警方則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單,所以法院判無罪並不代表不會被開罰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5以上屬於飲酒駕車。 您如果未超過酒駕標準卻被開罰單,您可以在接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15天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主張自己沒有酒駕行為,並未超過標準,不應該受處罰。若您不服處罰機關的處罰裁決書,您應該在接到裁決書之隔日起20天內,向管轄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請求法院裁定撤銷罰單。(參照刑法第185條之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35、86、87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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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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