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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嫀s 103-08-15 23:17

本人從事資源回收業,回收項目是機車胎與汔車胎,就是大家在馬路看到機車行或者汔車修理廠,丟在外面讓人去回收的輪胎的人 話說我7/20日,那天回收輪胎很少,我本來收的區域是台北松山區與內湖,但我那一天就收不到,所以我就空車一個從八里…新莊…桃園…一直到新竹竹北,一路隔著省道走,那一天真的很扯,一個人跑那麼遠,但為了生計(加減賺),一路上就走大馬路,專找機車行或汔車行丟在外面給人回收的輪胎,以為是正常不過的一天,沒想到前幾天,一位自稱是新竹竹北的警察打到我家,說我犯了竊盜罪,有位汔車行向他報案他不見二條汔車胎,有監視器清楚拍到是我的車號,本人去拿取,而我就是竊盜犯 ,明晚8/15晚上八要去新竹竹北派出所做筆錄,就是為了他遺失的二條輪胎,目前台灣法律竊盜罪是公訴罪,無法私下和解,就是說我以後日子法院跑定了,若遇到法官,檢察官不錯的話,或許是不起訴處份,或者本人要為了二條輪胎入獄幾個月,還要有前科,這公平嗎?我根本沒有要偷的意圖,當下還覺得幫他清回收物,我又有賺錢,一舉二得的想法,他並沒有設一個告牌,說此二條輪胎他是要的,請勿拿取的 史上第一位為了二條汔車胎被人告竊盜罪的人你說我都不用做事賺錢了,要改行,不然常常被人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您可盡力主張您並無竊盜之故意

不過亦最好能和告訴人達成和解

就算被檢察官作不利認定

亦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處分而沒有前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小嫀 103-08-16 05:39

 竊盜不是公訴罪嗎?

公訴罪不是不能私下和解

 只要有和解

不管是不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罪)

都會比較容易取得法官或檢察官之好感而願意從輕處理

小嫀 103-08-16 12:17

感謝你的回覆

gigi 103-07-17 15:57

各位律師您好 :

   我哥哥於102 /3 /4 因公司進了一批輪胎的貨櫃去大陸,可能是因為稅率不同,所以被抓進去關到現在,已經有1年四個月了, 直到7/8 大陸法院判決 4年.罪名為普通走私,罰款560萬人民幣及需補稅560萬人民幣,我想請問一下, 這種案件若是上訴,改判的機率高嗎? 還是沒機會........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是大陸法院來判,所以恐怕不樂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m 103-07-15 11:20

請問我在某汽車論壇上的二手拍賣區與一名網友購買他的二手汽車輪圈,當初的溝通內容他有提到只有一個圈有稍微磨傷,但當我收到物品後卻發現每個圈都有磨傷,並且在輪胎店店家測試後發現有變形的情況,再跟賣方說明此情況後,賣方堅稱他拆下來時是好的,但是他賣出前並未做變形測試,目前也不願意接受我的退貨,請問我該如何伸張我的權益...如果賣方堅持不接受退貨我可以要求他支付輪圈的維修費用嗎?需要去警局備案嗎?

感謝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14 20:40

 ●我方
車子損毀=>機車左方整個腳踏板、排氣管、扇熱風葉蓋踏板鈑金

 □對方
車子損毀=>輪胎(根據分析表看不出來有損毀)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5/2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事
我方:當下有點暈眩,有上救護車,但醫生說再觀察,所以應該算沒事吧?!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當下車子在馬路中間雙方都有移動車子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強制險以及一般的保險,後來有連絡保險公司請協助理賠
對方:只有強制險,還有他是汽車維修場的老闆娘,車主跟肇事者非同一人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天陰天我方有穿黃色雨衣準備上班,途中被對方因為要迴轉遭受到撞擊,(他是停在路邊突然要迴轉~而我已經過了他車身才突然轉過來~那邊沒有紅綠燈~就一般道路)機車左側損壞嚴重,當下在被他撞之前我已經停車了(他已經貼到我車子),結果他說他完全沒看到我,所以對方輪胎的地方整個往我的機車壓過來之後才停。事後還不願意下車處理,是我釋意請他搖下車窗,他才願意下車處理,此時他覺得是我不對,覺得是我撞到他,警察來之前一直說要看看監視器之類的,今天有去警察局私下協調破局,因為他覺得是我擦撞到他,還有車行開的估價單不合理,另外那天的工資也不願意賠償給我,一直說為何我不請假幾個小時就好,為什麼一定要當天都請假,還跟保險的說我死跟他要錢,請一個星期的假要跟他拿錢,不懂為何明明就沒有的事情,他要瞎說,希望他賠償當天的薪水,是因為他明明就耽誤到我上班時間,而且車禍後當下我有暈眩上救護車,對方說我明明沒事,為何要坐上救護車裝有事,說我獅子大開口想坑他。

初判表
對方:本案肇事責任因雙方移動,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我方:本案肇事責任因雙方移動,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六、問題:

上星期有跟他約第一次私下協調,但是他臨時說不能來,
所以今天是第二次約時間,他有帶他一個弟弟來,從頭到尾就他弟弟有意見,因為我本來是丟給保險的處理,保險的有先打電話給他,跟他說明賠償金額,修車1800+薪資一天1300+當時坐計程車回家250=大概3350,有跟他要整數,3500元,對方電話說OK,所以才有今天的私下協調,沒想到當下全部推翻,一直說我獅子大開口,修車估價單也給他拍照了,他說其中哪裡哪裡不合理,說怎麼這麼貴,哪裡不該修,怎樣怎樣的,我今天回家也問車行了,車行說修的都是當天被撞損壞的地方,並沒有多修

(當下沒有回應對方,因為我對車子真的沒研究),
今天理智線斷掉是聽到對方說我去撞他,所以立馬去拿分析表以及去申請調解委員會真的無法接受是非顛倒- -所以現在他說我撞他是指我反而要賠他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確實可能是要主張您有肇事責任,因此要負損害賠償責任或是無需賠償您。

本案倘若無法私下和解,那就有必要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本文建議您應該將相關的證據備齊,如收據、估價單、車損照片等,以利調解委員協助協調。

風動鳴 103-07-12 00:00

我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是要向左轉的,車道在紅綠燈哪邊是三線道,對方車子停在快到3線道的後面車子停是斜的,之有一邊輪胎過中線,我前車有過可我要過去的時候發生擦撞,但我不知道他車子有倒退嗎?

可是我現在判決書還沒下來要跟對方調解要怎調解,我保險公司有打電話給對方,但對方知接過一次後就沒再接聽過了,我詢問過保險公司跟他對話的內容,保險公司請對方進廠維修或枯價把哪費用提供給他門,對方沒有理會。

我車子是小轎車,對方小貨車

我車子右側從前面刮到後面葉子板都是刮傷,對方車子左後側輕微擦傷

這要怎跟對方談和解

雙方都沒有人員受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進入訴訟,對方拒絕和解,可待法院判決後,再依判決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風動鳴 103-07-25 15:20

謝謝律師妳的回應,因最近工作比較忙還有上下班的時間才造成現在才看到律師妳的回應,目前還沒進法院,還在是在跟對方打電話對方不接狀態下,還有一個疑問假如對方一直不理會的話會自動轉到法院哪邊開庭嗎?

還有想請問一下像這類案件,沒有進法院的話他追溯期是多久,因為我有詢問過友人但是她們也知說法院判決後追溯期是十五年?

風動鳴 103-07-11 23:40

我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是要向左轉的,車道在紅綠燈哪邊是三線道,對方車子停在快到3線道的後面車子停是斜的,之有一邊輪胎過中線,我前車有過可我要過去的時候發生擦撞,但我不知道他車子有倒退嗎?

可是我現在判決書還沒下來要跟對方調解要怎調解,我保險公司有打電話給對方,但對方知接過一次後就沒再接聽過了,我詢問過保險公司跟他對話的內容,保險公司請對方進廠維修或枯價把哪費用提供給他門,對方沒有理會。

我車子是小轎車,對方小貨車

我車子右側從前面刮到後面葉子板都是刮傷,對方車子左後側輕微擦傷

這要怎跟對方談和解

雙方都沒有人員受傷

阿仁 103-07-09 21:28

我是一個送貨司機,公司的車是三菱veryca,公司是跟和運租車租的,一次租三年
明年五月就三年到期,今年6月30日下午下大雨,車輛打滑出車禍,造成車子撞到無法修復,還好我人沒有受傷
和運都是保乙式車體險,但是和運覺得修復的費用大於殘值,所以報廢
提早解約公司要賠錢,我怕公司會向我求償損失,而且因為公司有三台貨車送貨,現在變成二台貨車要送三台貨車的區域,有一台貨車要變成二個司機併車送貨
比較遠的地方,要改成寄貨運,公司的成本提高
現在我已經離職了,這個星期五早上公司要我去和董事長協調要如何處理車子的事情
萬一公司要我賠償怎麼辦,我只是一個做工的,我哪賠得起呀!

而且再租一台新的貨車,沒有辦法馬上就交車,還要等一陣子,公司才有新的貨車
現在董事長很生氣,我出車禍後就離職,很不負責任
六萬公里保養的時候,保養廠就說四輪的輪胎要更換,結果只換二輪,後輪的胎紋比較淺了,造成下大雨打滑
輪胎磨損應該要更換,結果和運要省錢,只換二輪
而且也不完全是我的錯
三萬五千公里的時候,保養廠說四輪都要更換,結果和運只換三輪,一輪用備胎,然後挑選一個狀況比較好一點的當備胎
和運為了省錢,犧牲司機的生命安全,害我把車撞壞了
我當天沒有超速喔!

和運今天早上有打電話給我,他說前輪轉向功能,前輪是新的就不會打滑,後輪胎紋比較淺也不會打滑
所以和運現在要撇清責任
而且上次保養的時候是六萬公里,撞車的時候是六萬四千五百多公里,後輪磨損的程度也很難說

我今天中午有去保養廠問當時六萬公里保養的師傅,師傅說當初是這位和運的張先生說,換兩條輪胎就可以了,現在保養廠和租車公司互踢皮球

我的前同事、保養廠的師傅都說是你和運租車不修理的,不是我們公司不修理,也不是保險公司不修理,和運租車憑甚麼跟我們公司求償提早解約違約

BENSON 103-06-30 13:23

6/26公司要求我去送貨到埔里,回程途中下午約3點多在國道六號接國道三號閘道入口處,因雨勢過大而且我時速並沒有超過40公里,可是前車急煞,而我也跟著急煞,輪胎就打滑了,我去擦撞到閘道的護欄,藉此讓車子停下來,因為時速真的不快,沒有去撞到前方的車子,護欄也是因為是水泥的,也沒有甚麼傷痕,只是車體的損傷,可是現在公司卻要我賠償車子的損傷,也因此叫我離職,我不僅賠了飯碗,還要我賠償公司?請問這樣合理嗎?

公司車他們說只有強制險,並沒有加保其他保險,請問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據此要求您離職,可能會有違法解僱之問題,所以您可以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保工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30 14:59

您好,因為您的疏失造成公司車輛受損,您有賠償責任,若雇主僅因發生車禍將您解雇,不符合勞動基準法合法解僱情形,因此你可以向勞務提供地的直轄市或縣(市)勞工局申訴,若經過了調解仲裁等程序後,雙方如果還是沒有化解爭議,您可透過訴訟的方式處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1 1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事故您具有肇事責任,則公司確實可以要求您賠償,但是必須提出單據並且扣除折舊才算合理。

2、公司不得以此為由任意解雇您,除非勞動契約有約定,否則您可以要求資遣費。

3、本文建議您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並且不要任意簽立和解書或是自願離職證明書。

 

小朱 103-06-05 13:58

在6月3日 以2300元 新台幣與某間租車公司 租下一台馬自達3

因為這間租車公司以營業很久了 以前朋友也在那租車 所以我也

想太多. 租用了1天 6月4日歸還 從台北去嘉義 在返回的路上

行駛北2高 北上路段大概在台中霧峰的路段車子突然輪胎有問題 我正以100

的時速正常行駛 並無超速違規方向燈準備切換車道 當開始切換車道時轉動方向盤突然右邊傾斜往下沉 

打滑失速 右前方轉了45度 角 撞上護欄 在已駕駛座車門追撞前面的車

因為那是租賃車行駛間 發生車輪問題才會導致我失控 警方到達現場後我才知道我租的車子 是 自用車 所以車行是違法自用車 拿來承租 當時我打給車行 車行也沒把行照給我 後來上網查了資料 我才知道 原來租車 是LL-xxxx 才是正常營業租賃車 所以我也沒有任何保險 這樣車行違法在先

出租有問題的車輛 讓我差點死在高速公路上 真是驚險一瞬間 問她保險部分 她告訴我沒有車險 只有強制險 要我自行賠償 與 維修車子 當時出車也不知道 是不能簽下空白本票 這樣的話我應該 求助什麼單位 如果車行要我賠償全額損失 那是不是也不合理 因為我並沒有違規也是在正常行駛突然發生事故 很急... 請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05 15: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您必須先釐清該車是否未維護保養造成該次車禍,否則您必須就車禍事故負損害賠償責任(包含車行跟遭追撞的車輛)

二、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像員警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並向租車公司取得租約,以利進ㄧ步釐清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5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肇事責任賠償,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責任範圍與數額;再就因租車公司未依法保險對您造成之損失,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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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 103-06-07 02: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請租車公司提供租約影印本給我嗎? 但是車行不段要求我趕快處理它們那邊的車輛損害,我有把前輪輪胎拍下一段錄影,車行只有提供一張1月更換 2顆輪胎的收據,前輪胎紋

經過我去在看一次出車禍的車子過後,發現她更換保養的輪胎並不是引起我發生車禍輪胎,也無看到他提供其他更換保險輪胎的證明,那我該怎麼辦呢 .

至於車行修車部分,如因機械故障造成我財務上的損失,我要像他所說的自己去承擔責任嗎? 

四輪輪胎我都有拍照錄影存證了,我還有什麼可以保護自己的方法呢?

小朱 103-06-07 11:3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肇事我必須要準備什麼東西呢? 這場官司 如果要訴訟我勝算有多少? 

elatte 103-06-04 20:33

去年10月,有家平時經常提供資源回收物的人要搬家,放了許多回收物及2台老舊機車在他家門口,

我只撿拾回收物,機車仍留在原地,

幾天後其中一台車上面掛個牌子寫"阿伯,機車可以拿走",

因為兩台車都生鏽,輪胎也已沒氣,我就先牽到附近路邊停放,

又過幾天再去牽回家,又放了一個多月才賣掉,(兩台各賣150元)

最近遇到原主人,他要求返還其中一台機車,

他說雖然有放牌子,但是只放在一台機車上,

另一台是車齡80年的古董車,價值幾十萬,

要求我去回收廠把零件找齊組回他的車,不然要去警局備案,

請問我可能會被告何項罪名,有可能成立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4 21:1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有可能構成竊盜侵占等罪之疑義,惟可能可主張未有不法所有意圖以資抗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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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使用者 103-06-03 10:53

昨日於社區停車車與鄰居擦撞,說明狀況如下:

撞擊位置是在坡道路段接近上面位置,本人上坡,鄰居下坡,社區停車車道約6m,車道中線分中間用凸起物當隔線,撞擊時本人的有超過些許中線,鄰居部分不確定,他的說法是沒有,因社區車道設計不良,故從本人這邊過去的車都會侵略到中線上坡後再修正,另外社區車道再上下坡入口都設有警示燈,若有車輛進入坡道,警示燈都會亮提醒注意

 

當天狀況:小弟出門在上坡中,當時進入上坡時警示燈並未亮,進入到上坡中段後看到鄰居車準備要從平面轉進下坡車道,當時小弟有侵略中線,因此有做修正行車路線,但是鄰居還是撞進來,並表示有視線死角未看到小弟的車.撞擊前本人有修正行車路線,但仍無法避免左側撞擊,兩邊車子損毀狀況是我方車子左側整面凹陷擦傷,對方車子右前方保桿破裂,右方輪胎不知有無影響,需再做檢查,當下就請警察來拍照,但因為在社區停車場,前後方都有車子,因此雙方先把車子移開,所以警察只是來拍車體受損狀況,並到警局備案,雙方人員均無受傷

鄰居有保車對車甲式車體險,本人僅有保第三責任險,對方表示將委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想請教這樣的案例雙方在責任判定是如何?另外後續該如何處理,等待對方保險公司聯絡嗎?謝謝

下面是事發影片 https://youtu.be/P_aa8Eigj9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3 1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比例,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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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 103-05-16 07:29
請問一下 之前我因為車子沒去繳稅金 結果被警察拔大牌 因為要到彰化監理站 才可以補辦 我那時人在桃園 結果我在路邊發現一台報廢的車子(車沒沒鎖 裡面連椅子兜沒有 然後也都沒輪胎 結果我自以為聰明 想說先用它的大牌 然後裝在自己的車上 到彰化再給他丟了 ) 結果在新竹就被抓了 那時候被抓警察說如果承認 會判比較輕 結果我都招了 收到地檢的起訴書 它上面也註明我都有自白 後來到地院開庭 我也是承認 今天我剛收到判決書 結果他判我七個月 上面也有說我態度良好 坦承犯案 然後車牌都有環給被害人 我也沒有竊盜前科 這樣竟然還判我7個月 我知道犯罪事不對的 但是這樣判不是太重了嗎 我打算上訴 然後請律師 這樣會不會輕點 至少少判一個月 這樣至少可以繳罰金了 請問一下如果請律師幫我上訴的話 有沒有可能判清一點 至少可以讓我繳罰金 還有要上訴 要寄到哪去(新地方法院判我刑的) 要怎寫上訴的狀紙? 如果請律師的話 費用大概多少 有機會少一個月 讓我能繳罰金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法律小學生 103-05-16 09:59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節 並沒有很嚴重

             用對方式一定有改判易科罰金的機會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件 成功處理的經驗

 1.一審判刑七月 沒有緩刑的話  那就需要入獄服刑  2.建議先提起上訴  如果認罪  再跟被害人和解應該是有機會向二審法官爭取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於法定上訴期間聲明上訴,再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您亦可嘗試與對方和解,提出和解書請求較輕之判決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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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雨 103-05-01 17:56

律師您好

是事發這樣的 我弟弟他是開砂石車司機 他是下班後 喝ㄌ2瓶啤酒
對方超速 迎面對撞他緊急閃 撞到我地的駕駛座的照後鏡與輪胎 後自己滾去撞電線桿 雙腿斷 我們多次去探望 我的弟酒精0.35刑法也罰ㄌ 和解對方不肯 說我們沒誠意 他所謂的誠意是要紅包 他爸說的 後來他們不知怎告的 法官沒看所有的證據 判我地業務過失傷害3個月 民事 說要陪1百50萬 這樣合理嗎 我弟還是初犯 法律我家人什麼都不懂 我們現在要上訴 業務過失有可能撤嗎 麻煩你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的酒測值已達違法業務過失傷害部分很難不成立,若上訴亦僅能請求減輕及緩刑民事部分可上訴請求對方之過失相抵,減低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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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二審應該就不能撤回告訴  法律是規定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可撤回   2.民事部分還是先行提出上訴  或許有減低賠償的機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有易課罰金嗎,若有不建議上訴。民事可能答辯方向有:與有過失,抵銷,車損折舊,項目答辯等。士林楊俊鑫律師
柚子 103-04-26 23:29

請問一下律師:

4月時家母在下班途中(騎機車),已經到家準備要停進路邊停車格雙腳平放在地面,不料卻被後面行駛的車輪胎壓到我母親的腳,造成母親左腳第1.3.4蹠骨的骨折,目前打鋼釘固定。

但案發當時肇事者(某市公所人員開公務車)先通知當地里長之後通知警方....里長比警方更早到現場,卻把我母親的機車移動並停放機車格,已經移動現場,沒多久救護車就送我母親到醫院急診了。

我們社區的住戶有看到里長和警察和肇事者在那邊講很久,不知在講甚麼??現場路邊監視器剛好拍不到

而最近交通事故出判表出來,上面卻寫""疑似""車輪壓到我母親左腳,可試壓到腳是事實為什麼用""疑似""

我知道不服可以到交通事故裁決處申請鑑定,但我覺得都是官官相護,申請結果也不會改變什麼..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看到初判表寫疑似就說只願意賠一半的工作薪資損失。想請問律師,里長移動事故現場是否有罪,移動前也沒有先拍照,而肇事者通知里長而不是警方是否就是請里長施壓故意降低肇事者的責任??

我知道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但初判表已經寫那樣了,上法院還有甚麼勝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出形式過失傷害告訴,若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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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O 103-04-08 20:16

原四人要至墾丁遊玩,於晚上九點領車,凌晨兩點十分出發,開車路上一路都很安穩,中間還吃了東西,開車+上高速約170公里處,開在國道1中線忽然碰一聲,車子爆胎了,我們意外安全的停到路肩,而且在車潮之多的清明節當天,我們在早上五點半發生此事件,我們冷靜下來並連繫信用卡拖吊專線並想連絡租車行,但租賃契約未有緊急連絡電話無法得到連繫應要如何處理,只能靠契約上表示需至原廠為修,等待至六點左右才等到,他協助我們拖到彰化溪湖鎮員鹿路的裕隆汽車,還等待至八點車場開門,已詢問該廠技師,技師表示應該是被撞到導致,若是他人撞到我們怎麼可能不報緊且請他賠償,已告知技師是無故爆胎的,技師表示可能胎壓有問題也會,因為我們要至墾丁玩,已不可能將車開回台北,故也只能將輪胎先做更換,技師發現倒車雷達也不見,燈罩破板金掉下(傻眼),都待九點向租車行連繫,車行人員表示先將輪胎更換其他等回來處理,先開開心心出去玩,我們當下都有拍攝照片給租車行告知車子情況,租車行竟回覆輪胎上禮拜才做更換(誰知道有沒有換且是不是爛貨,有證明是否會作假),好顯這三天都平安回到台北。歸還車時租車行人員表示老闆要我們全額賠償,整個不合理!畢竟我們不是專業的,且車子說不定本身就有問題,且維修時間無法租賃給他人故還想我們賠償一天半的租車時間,是不是覺得女生就好欺負!麻煩你們,我需要協助,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4-08 21:31

 這是租賃關係, 可參考民法規定

出租人本來就要負擔修繕責任 (除非租約另有規定), 所以出租人本來就要花費勞力時間費用去修車, 因此無法出租的所失利益, 當然要自行吸收. 但是, 就承租人而言, 要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車輛, 若有違反, 要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430, 432條). 所以爆胎前你們是不是依通常或約定的方法來開車呢? 若是, 不必因此賠償, 車行應自行吸收; 若否, 則要賠償.(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租車行之要求不服,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之,若對方仍不願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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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O 103-04-08 20:15

原四人要至墾丁遊玩,於晚上九點領車,凌晨兩點十分出發,開車路上一路都很安穩,中間還吃了東西,開車+上高速約170公里處,開在國道1中線忽然碰一聲,車子爆胎了,我們意外安全的停到路肩,而且在車潮之多的清明節當天,我們在早上五點半發生此事件,我們冷靜下來並連繫信用卡拖吊專線並想連絡租車行,但租賃契約未有緊急連絡電話無法得到連繫應要如何處理,只能靠契約上表示需至原廠為修,等待至六點左右才等到,他協助我們拖到彰化溪湖鎮員鹿路的裕隆汽車,還等待至八點車場開門,已詢問該廠技師,技師表示應該是被撞到導致,若是他人撞到我們怎麼可能不報緊且請他賠償,已告知技師是無故爆胎的,技師表示可能胎壓有問題也會,因為我們要至墾丁玩,已不可能將車開回台北,故也只能將輪胎先做更換,技師發現倒車雷達也不見,燈罩破板金掉下(傻眼),都待九點向租車行連繫,車行人員表示先將輪胎更換其他等回來處理,先開開心心出去玩,我們當下都有拍攝照片給租車行告知車子情況,租車行竟回覆輪胎上禮拜才做更換(誰知道有沒有換且是不是爛貨,有證明是否會作假),好顯這三天都平安回到台北。歸還車時租車行人員表示老闆要我們全額賠償,整個不合理!畢竟我們不是專業的,且車子說不定本身就有問題,且維修時間無法租賃給他人故還想我們賠償一天半的租車時間,是不是覺得女生就好欺負!麻煩你們,我需要協助,謝謝><

阿丞 103-03-04 17:55

本人於便利帶有限公司上班的施柏丞先生;有些事情想請教一下律師大大

我於民國102年12月31日騎機車從鹿港送貨到線西,從線西開始送的期間,送完幾件貨物出來時,由於機車輪胎爆胎(先聲明一下)我有跟公司的人反應機車輪胎很平了要換,導致我跌倒受傷,於當日下午2點打電話叫救護車送至彰化縣和美道周醫院就醫,結果看完之後、公司的副理有跟我說要填寫申請補助的資料送回公司,於當日轉回、可是呢!!事後我安心養傷,我們公司說有要幫我申請勞保那類的賠償,我就更放心了,但事後我於民國103年期間的2月份10號開始上班,但是當週我並詢問公司的代理組長,說什麼時候才會把補助申請下來,他幫我詢問之後確定說25號那天會下來東西補足也在2月14號給了,公司很沒良心連意外險都沒保就算了、機車損壞的部份也叫我維修,當然我自己也處理好了,可是我一直在等補助下來但是公司很無關緊要,連公司的會計小姐根本不知道我是應公受傷,人事部也沒去追查進度,請問律師大大我是否可以對該公司作提告,怎麼處理?

回覆 阿丞 的發言內容:

本人於便利帶有限公司上班的施柏丞先生;有些事情想請教一下律師大大

我於民國10 ... (恕刪)

您好:建議您可直接向勞保局詢問:公司有無替您申請?如果有,進度為何?確定清楚後,再決定是否對公司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又若您有證據證明您已經提醒公司應更換輪胎,公司卻置之不理,亦有可能有機會對公司提告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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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be 103-03-04 12:08

前幾日於十字路口,被橫向機車紅燈撞我汽車左側輪胎,行車紀錄器完全已拍下,我方直行車綠燈且車速不快,亦有路人向警方作證機車完全沒煞車,直接快速紅燈, ??騎機車的媽媽載了兩個小孩都受傷,我方汽車有保第三責任險,可賠償紅燈機車醫藥費,

如此,我方還需負擔什麼責任? 機車那方又需負擔哪些責任? 對方紅燈是否還可對我主張過失傷害?

 

若您這一方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未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則對於系爭交通事故乃無過失,依法即無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本案肇事事件無相關可歸責事由,亦無相關肇事責任,您似不成立過失傷害罪,您尚可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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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be 103-03-05 01:2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您這一方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未涉有肇事因素的話,則對於系爭交通事故乃無過失,依法即無須負擔民、 ... (恕刪)

律師您好,對方家人主張《傷者為大,他們才是受害人,我雖綠燈,也因注意有無紅燈者,認為我有過失,雖無主要肇事責任,仍需被告刑事上的過失傷害,且對方不賠我車損》          如此對方主張是否成立? 我有行車紀錄器證明我綠燈且車速不快,要如何自保?若告上法庭是否需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主張您可不予理會,待對方對您提告時,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本案若您無肇事責任亦無可歸責事由,似不構成過失傷害罪。再就您損害,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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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ins 103-02-24 14:45

本人租賃房屋為一樓,入口鐵捲門前為禁止停車紅線,原先本人將汽車停放
租賃房屋入口鐵捲門前,但日前遭人刺破輪胎,本人當下拍照存證未報警
,安裝監視器後後本人不再將汽車停放於此,昨日2月23日本人回家時發現
本人租賃房屋入口鐵捲門與門前台階遭不名人士潑灑大量紅漆,本人當下報
警處理,將本人自行安裝之監視器錄影畫面交予警方,並已做好筆錄與索取
報案三聯單。

本人深感租賃房屋週遭之住戶非常地不友善,且租賃房屋週遭治安非常地不
安全,恐會再發生類似之情事。而本人為中度肢體障礙者,若再發生更嚴重
類似的情事,本人生命安全恐會受到威脅。

以下問題,煩請解答,感恩不盡:

1.本人可與房東提早終止租約嗎?(尚有4個月租約才到期)

2.鐵捲門與門前台階之紅漆清理責任是本人?還是房東?(租賃契約上約定
  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承租人之過失房屋毀損承租
  應負賠償責任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出租人負責修埋。)

3.若房東提出要賠押金才願提早終止租約,本人可依民法第227條之2
  「情事變更原則」提出免賠押金或少賠押 金而提早終止租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前終止租約,除非為可歸責於房東之事由,否則可能須負擔部分違約金。至於清洗責任,由於非由您所造成,請求房東清洗之。再者就情事變更原則而言,您須盡相當之舉證責任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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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源 103-01-10 19:20

律師大人你好:                    我因之前受僱於租賃車行,在去年五月份時,因後輪輪胎磨損嚴重(左後輪幾乎沒胎紋,而於前一個多禮拜時就有向老闆反應過四顆輪胎都已不堪使用了,但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在積極反應之下才准予更新前兩輪,左後輪還是算四輪中可看出一些細小胎紋的"次一點之輪胎")而行駛於國道剛好遇上大雨而一瞬間路面出現嚴重積水情況下,造成該車失控打滑去撞擊路肩護欄,事後在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單位前來處理,也有立即向車行回報(當時車行老闆有說沒關係,該車有保車損險,只須司機去保險公司報出險即可),而後也依照老闆指示,把車子拖吊至修車場,可是因為車禍當時我腦部有受到猛烈撞擊但無明顯外傷,只覺得有強烈之暈眩感而有向老闆告知先行自行其車去就醫,後經醫師診斷為有腦震盪,並囑咐在三天內盡量平躺於床上儘量別下床,後來回到車行時老闆問及原因時,即有向其說明是輪胎問題所導致的,但是老闆當時已有去修車廠用手機拍照回來了,他拿照片給我看,說道"我看那輪胎都好好的啊",我當時看完照片就發現它全部幾乎全車都照了但就惟獨很技術性的閃過左後輪的近照,而車禍當時又因為想說有保險而卻沒向警方指出這點,也因為腦部暈眩而記得當時明明也有手機拍下來照片,卻可能因為操作上的失誤而沒有儲存下來,在當下我本來要騎車前去補照片的,而老板卻叫我開另一台九人座車輛去載客人,而我立即反應我腦震盪情形及醫囑事項,但是老闆卻叫我開慢一點就好了,然後的幾乎一個禮拜內我的工作幾乎滿襠(有受僱於租賃車行的前輩們,應該都知道公司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是在發揮什麼功能吧!),而且也沒讓我交車回車行,就一直到第八天時,我因為當天公司安排我開貨車送貨(我們公司的貨車全部都沒裝定位系統),而在我回程時有向公司回報說要去車廠取回車上的東西(全車除原車配備外其餘小配件、清潔用具~等都是司機自行購置的),當時是會計接電話的,她答覆說可以過去,但過一惠老板就來電話給我了,他告知我說因為公司全部車輛均投保丙種車損險(車撞車損險),但因此次事故非理賠範圍內,故不予理賠,然後說修車廠說要十幾萬來修理,所以就在剛剛已經賣給廢車廠了,而且剛剛拖走了,至於車上雜物有交代車廠幫我收起來了,等我一到車廠看到我放在車上的雜物被收到一個籠子裡而上面堆積灰塵的狀況,幾乎可以說在多天前就被拿出車外放置了,而快回到公司時老闆娘給我來了電話,問我說車子要怎樣跟公司處理,經電話上與她協議以十五萬元做為賠償金額,又以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一萬元,而達成雙方共識,(我須解釋一下本人是低收入戶家庭,本人已離婚又因為積欠卡債而導致之前的工作往往都是稅捐機關要來向雇主查扣我的薪資時我就得面對被辭退的窘境,女兒目前就讀技術學院因為沒學生宿舍需租套又須支付新竹家裡房租還有雜費,所以每個月開銷壓力很大)然而我在十月份偶遇一位老友,他剛好現在正好在從事報廢車輛之回收,我有提及此事,因為該車之年份不超過六年,其中古車價絕不只十五萬加上報廢獎勵金,但怎麼雇主在如此不利己的情況下,來做出此一決定,所以他認為這中間可能有對我隱瞞了部份實情,故此在我告知他車籍資料之後,他查出該車輛於六月份向監理機關辦理更換普通小型車輛牌照,並於該日一併辦理該車之過戶事宜,是把該車修復後轉手並未如老闆所言報廢處理之,而我於十一月十號已經向公司辭職了,但因我前後於薪資中被扣除了六萬元,尚不足九萬元整,雇主仍要向我追討剩餘款項,而我自今仍未找到工作,連生活都產生嚴重困難的同時,我應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之證據,可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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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咪 102-12-14 18:09

先謝謝各位律師  抽空看我的問題!

我在102/12/11號下午17:45左右  

載小孩放學騎機車行經高雄左營蓮潭路段  此路段單黃線 並無汽機車分道

並分為雙向道  我因為在與孩子說話 停紅燈後轉變綠燈 沒有"馬上"往前騎

遲疑了2秒後才往前騎 後方車輛 因為我沒有往前騎 而拼命一直鳴按喇叭

我嚇了一跳  便開始往前騎  該車經過我旁邊時速度降慢  並將窗戶開下

我見到了便回他:好啦!讓你先過去(並單手比上托盤動作)

不知道該車 為什麼突然加速檔我機車下來  並一直辱罵我 三字經

(辱罵我的是副駕駛的女性婦人)且有開門下車舉動

因為我機車上前後載有孩子  我擔心該車人員對孩子與我不利  

便鑽旁邊只剩一個輪胎可過的路 快速騎走

但是該車還是不緊追不放  剛好前面有警員在處理車禍  我便趕緊騎過去

想尋求幫忙 該車看到有警察 便加速開走 我騎過去告訴警察

但是因為只有一名警察  他一邊講電話 一邊告訴我可以報警

因為他在處理車禍  我見到該車 已經加速往前開  想說應該沒事了

所以當下就往前騎走(並沒有拿起電話報警)

結果該車在蓮潭路的盡頭與某路的交叉口 橫擋路口  並又開始辱罵

辱罵的字眼 我聽得很清楚的就是  你去死一死  賤女人  你有沒有家教

罵完後 便開車快速離去!

(全程都一邊追我  一邊狂按喇叭)

全程因為該車不明原因的辱罵以及情緒激動 我擔心她會對我們不利

所以不敢拿手機出來錄影 而全程我也只有講一句話 好 讓你們過

該車離去後 坐在後座的小一6歲的女兒 害怕的一直詢問我並一直重複

該車副駕駛罵的 死一死  賤女人 之類辱罵的字眼

隔天102/12/12早上  我就去警察局報警了  警察說要先通知對方來

對方男女一來到現場並開始兇我罵我  還說我先罵他們去投胎之類的話語

(但是我並沒有啊) 警察先生有叫他們注意態度 並說請他們來事要處理事情

如果可以把誤會講開就沒有事情了  

結果該車駕駛人83歲說  

他"只有"輕按一下喇叭並且見我有孩子 想說我可能在跟孩子說話

所以騎車比較慢  但是我卻騎機車對他們逼車並罵他們去投胎

而該車副駕駛女性也是說 是我罵他們 他還柔性勸我 不可以如此

這根本是謊言連篇...所以我當下告訴警察  我要提告

而他也說要告我 說我罵他投胎 然後告我先生威脅恐嚇?!

因為我先生跟他們也是第一次見面(在警局)

他說我先生跟他說  知道他們家是做生意的  這樣算是恐嚇嗎?!

我有看到蓮潭路整條路段都有攝影機  但是並沒有錄音

我想請教一下  如果我想提

1.公然侮辱 有機會成立嗎?孩子當證人的話可以採用嗎?

2.該車把我擋下來 是不是可以告他  妨礙自由呢?

3.該車主說要告我先生恐嚇威脅 如果不是事實 可以提告嗎?

如果提告後 我們可以反告誣告嗎?

4.以上事實成述 有什麼方法或是什麼罪名 可以成立?

我只是想要讓她們知道  不可以這樣子做

謝謝各位律師  我只是兩個孩子的媽媽 載孩子下課卻碰到這種事情

本來不想追究 但是該車真的太過分 並且嚇到孩子了  

見他們如此行為不知道已經辱罵恐嚇多少人

所以決定人生第一次的提告  不希望再縱容這樣的行為 

 

 

 

 

您好

本件對方涉及公然侮辱強制罪嫌,可以提告,小孩亦可作為證人,此外亦可請警察調閱沿路監視錄影,以確認對方確實有數次擋車行為,如此一來事實應可明瞭。

至於您先生說知道對方是做生意的,若僅此而已,應無恐嚇成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關於證據部分,小孩是可以當證人,不過可能需要其他證據加強之。再者,就誣告部分,應等對方對您提告,而您亦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時,您可對其提起誣告之告訴。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您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mes 102-12-06 15:55

不好意思 極小的一個問題 不過不甘心就被開單

我昨天騎機車發生一件小擦撞,撞到一台汽車輪胎,因為沒有摔也沒有刮到,我回頭看就走了

汽車追上我並逼車攔下,後來雙方就去做筆錄

因為只是輕微擦到,雙方都無車損財損,對方卻要求警方開一張肇事未處置(道交條例62第一項)

想請問這種無人傷亡、無車、財損的情況,算是肇事嗎,這樣開單是否適當

另外依行政罰法第19條,微罪不舉原則,是否有相關的適用,可以不罰。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該條構成要件分析,若無人死傷,似不構成肇事逃逸。若您對肇事責任之歸屬有爭議,可提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對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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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2-10-26 22:20

今天我的車子停在白線內(無壓線)
確定為路邊線15公分
卻被一輛八十歲的機車騎士後輪擦撞
導致鋁圈中間標誌被整個A起來 破了一個洞
後車輪上方有一道很明顯的刮痕,長至駕駛座車門
後照鏡也被撞到反折破損

問題是
1.對方家屬說是我後照鏡可能在白線上,感覺就是一副不想理賠,
請問路邊停車 停在白線內 輪胎無壓到線 還有幾公分的間距
後照鏡也是原廠,無改裝,那我算違規嗎????


2.可以提供白線停車"後照鏡"相關法規給我嗎????

3.當時事發經過,我人不在場,所以沒辦法查看車身損壞,做完筆錄
隔天白天 視線比較亮的時候,才發現有其他車體損傷,警察也沒仔細拍照
所以我發現他是先撞擊點是在後輪,直接擦撞到前面,我才自己拍照存證
這樣會影響 交通初判表的結果嗎???

4.因為我急需用車,跟對方保險聯絡,他說我可以牽過去估價,他會至現場看車,現在車子修好了,我可以先付錢領車,在求償嗎??????還是先付錢會有爭議?????

5.我可以捍衛我自己哪些權益???

6.我可能面臨哪些民事刑事責任嗎????(對方擦撞後受傷)
希望回答的大哥大姐們可以一一幫我解答,
受小弟一拜 感謝
 因為可能文字上需要多一些解釋 謝謝唷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並沒有針對後照鏡的位置有特別規定,因此只需釐清您是否停放於禁止停放車輛位置,及停放位置是否造成往來交通危險判斷。

2、員警所製作之筆錄、現場圖會直接影響出判表。

3、倘若您索取到出判表,結果對您不利的話,您可以提出證據之後申請車禍事故鑑定

4、倘若該車禍事故您有肇事責任,造成對方受傷,恐涉有過失傷害過失重傷等罪嫌。

marketing 102-10-17 09:57

您好!

本公司為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NANKANG RUBBER TIRE CO., LTD.)

在各個國家常發生有經銷商(非直接客戶,但有販售本公司產品)以本公司名稱註冊該國家之網站,如英國之www.nankang.co.uk即被一家經銷商註冊為進入他們公司網路銷售之入口網站,請問針對這類型的網站,本公司可採取什麼方式處理? 如果不想直接走法律告訴,有什麼其他的方式可以令對方放棄或移轉此網站呢?

希望能儘快回覆 謝謝

 貴公司應該先於各國以貴公司的名稱Nankang申請註冊商標,若有其他公司已經註冊了相同的商標,除非 貴公司可以證明該名稱在該國屬於知名或註冊者與 貴公司有商業上的契約關係,否則將來將無法以評定的方式撤銷對方註冊的商標。  確認 貴公司在各國有註冊商標後,若其他公司有使用相同的商標作為行銷之用,包含網域入口名稱, 貴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或自己發函告知對方已經侵害了 貴公司的商標權,要求對方撤下相關的行銷資料,並與 貴公司商議賠償事宜。如過對方收到了警告函仍不撤下行銷資料, 貴公司最後仍只能走上訴訟一途,強制對方撤下相關的資料並賠償 貴公司相關的損害。

羅先生 102-09-29 15:49

前天在中油加油站內自助式加油在我車停放停車格內停止狀態加油中被隔壁的貨車在加油離開加油站轉出時被貨車後斗整各掃到從駕駛座的~後門~前門~葉子板~前保險桿~鋼圈裂開~輪胎爆胎~後照鏡...以上全損傷對方請警察到場處理有完整筆錄因加油站不算道路所以無三連單之類的報案證明但是警局都有資料可查以下是我的問題希望有人能解答我的疑惑:

1.加油站不算正常道路內雙方車輛都有全險.以本上車輛維修無問題.但是本人家中有國小孩童跟剛出生兩星期的寶寶.上下班全靠開車.能否要求孩童上下課與寶寶回診診所和本人上下班的車資..因為車需維修兩星期詳細算計程車費需要一萬五上下.對方貨車營業用公司貨車肇事為公司司機.我車自用.對方保險沒有代步車也沒賠交通費用.我可否要求對方司機支付交通費用?我有跟對方談對方說我不是營業用車~我人也沒受傷~不能告他業務過失傷害..

 2.車禍為晚上當天白天有去銀行清償我車的貸款也取得清償證明跟繳款單.原本隔天車子要賣掉再換一台車結果晚上就被對方碰撞.下午時間有跟朋友的朋友用電腦打字列印出來的車輛買賣協議書雙方都有簽名我也有收取訂金.現在車被撞我無法履約變成我需要賠違約金.這因該怎樣處理?我也有跟肇事司機說明~他說不關他的事情...

3.車輛價值約120萬但市遭受對方肇事後在原廠維修會有原場紀錄.我賣車時必須誠實說明車輛有肇事紀錄且更換前後門總成~前葉子版..之類的一堆板件..相對我車價值因為遭受對方肇事會車價直接折損..對方司機一樣回答這也不關他的事情..對方保險公司說有意見的話請我自己去每各縣市都有的汽車協會申請車輛折損估價提出證明之後再來談..申請估價要三千元台幣..

說明附註新車車價160萬~現在車齡1年5個月

原廠估價維修費用10萬上下~維修兩星期所以變成我要賠償跟我購車的人違約金?變成我除了傷車傷財~~現在連違約金都要賠償向我購車的人?

那意思不就是說對方保險跟肇事者現在只需要修復車輛其他一切事務都與他們無關? 等於我變成被撞免費的? 難道肇事方都不需負任何責任的嗎?一切推給公司保險處理就好了?

車輛遭受撞擊變成我維修後要賣車折價我也無法求償的嗎?

如要提告能要求什麼?不會提告後連車損都無法追回的吧?

羅先生 102-09-30 22:52
回覆 羅先生 的發言內容:

前天在中油加油站內自助式加油在我車停放停車格內停止狀態加油中被隔壁的貨車在加油離開加油站轉出時 ... (恕刪)

發問卻沒半各律師回覆~就算要請律師都不知道怎請

 

MoMo 102-08-14 00:00

不好意思  請問一個問題  關於我下禮拜一下午三點 有看到回一下
之前在一間公司 一個婦女 自己跟其他的同事吵架  結果其他同事想用他的摩托車     輪胎被用到沒氣
結果就怪在我身上  當天我本人身體是不舒服的 也沒有跟他聊天說話
就說要告我 用壞他的輪胎  當天晚上離職就想要告我 可是輪胎只是沒氣 
就改變心意去平鎮的警局 就說要告我 恐嚇
這樣子 我要怎麼解決  他沒有人證 物證 什麼都沒有
對方所說的證據不足~用感覺評判一個人犯案.....

請問我該如何做? 請問我該如何做對自己有幫助的?

檢察官有問是否和解?是要到簡易庭和他去談和解嗎?

自己沒做的事情卻被別人誣賴....

 如果對方以捏造的陳述對你提起告訴,你可反過來告對方誣告

曾小姐 102-07-26 16:32

您好:

我家人騎乘機車還在行駛中,時速約20幾公里,想左轉但只打方向燈還沒轉,正想回頭看有沒有車輛時,卻被後方機車撞,對方聲稱時速約56公里(應該不只,因為撞擊力很大),當區速限50,我因為很胖<百公斤>時速又慢所以只有挫傷,(不過膝蓋去國術館看了很多次..沒收据),也休息了一二個月才工作(自家做水電,休息了很久),但對方當下比較嚴重,無意識<但住院約6天就出院了>,

我家人肯定的說他又還沒彎,但就撞上了,車子被噴到快車到,我哥的車牌還整個被撞到凹到輪胎裡,可是到了法院,對方聲稱我們的車是在快車道,他才撞到的,但他當時車禍後已無意識,他老婆還說他失憶,忘記撞車情況<還有事故點往後不到100公尺,有個小巷子還有黃燈警示,他騎那麼快,都沒減速>

事後我們調解三次,第一次他本人未到請老婆代理調解,並向我們要求賠他90幾萬,第二次他們沒到,第三次也是老婆代理,本人未到,談判意見不合談判破裂,

現在法院又傳換8月中出庭,對方有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內容是要求2佰多萬,起訴費用還要求要對方支付,我家人是粗魯人又不太識字,一時不知道接下該如何處理,所以想請教律師

<補充:他們有向我的機車強制險申請3萬多元了,我家人因沒什麼嚴重,但車完全壞了,還修理了快2萬,最後還是不能騎,也沒請到錢>

 

 

 本件交通事故初判表或交通事故鑑定是否已經完成?肇事因素分析的結果如何?

曾小姐 102-07-26 17:02

事故初判表上只註記當事人當下無意識,未做筆錄(事後有去補筆錄,但沒再重申請初判表),而交通事故鑑定雙方都未申請, 現在己經進入司法程序,約8月中須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鑑定,以釐清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徐先生 102-05-19 09:35

我在網路上詢問了大家更換輪胎工資的意見,因當時詢問此店家開出價格令人不敢恭維,便上網詢問,但標題卻打出了此車行全名,當晚覺得不妥,便把一字撤掉改為X,但如今卻收到法院刑事傳票妨害名譽案件,我出發點是善意,因為此工資高於一般行情2.5至3倍價格,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這是網址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15&t=3276425&r=5&p=1

標題是:

開出天價"工資"的桃園市正X機車

以下是原文:

小弟是2004年的勁戰,因聽朋友建議的輪胎,買了兩條正新輪胎想換上,那天下班經過此車行時,想說問問也好,上下班都會經過,價錢ok就請他代為安裝好了,於是停下車進了店門口:

我:師傅,想請教一下,我自己有自備輪胎,想請您代為安裝,請問工資需要多少呢?
師傅:什麼車?
我:勁戰
師傅:喔,那個500塊(我心想,還挺貴的)
我:那我兩條輪胎帶來時,再請您幫忙好了
師傅:兩條喔,那要1000塊錢喔
我當下傻眼了,整整說不出話來,默默的走出門外。

請教各位大大們,現在代換的工資"行情"真是如此嗎?!


============================================
我想,打上店家名稱確實有欠周全,這點是我疏忽了,
但更換兩輪需要1000工資的做法,實在有嚇到我了;
才會這麼急著po文請益各位。這點我很抱歉。
但不管是軟釘子或是硬釘子,我覺得店家都可以直?,直接表
態?明不做這樣的服務,消費者也可以清楚了解店家服務的意願,
而不是?一些奇怪的價錢去嚇唬消費者,畢竟店家?不換或不做此
服務,我同樣尊重店家您作法的原則性。

最後感謝各位提出的相關資訊,指責我的部份,我仍同樣虛心接受,
謝謝百忙之中的各位,撥出時間參與,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從網頁敘述內容為真實進行答辯,本件您已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另須注意,對方還可能請求民事賠償,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5-19 13:2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一可能涉及妨害名譽妨害信用.若朝可受公評之事務方面答辯應是較可行的答辯方向,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17:40
回覆 徐先生 的發言內容:

我在網路上詢問了大家更換輪胎 ... (恕刪)

您有無漏掉其他的文字?如果只有這樣,基本上要成立犯罪的機會並不大。

但還是建議您當面跟本所律師詳談,

詳細法律意見,您可以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諮詢。

請按讚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102-04-26 15:07
律師您好: 去年 我在買了一台中古車 我知道 我買這台車 被車商騙了~ 因為這台車真的很爛 可是 , 爛歸爛 卻還是可以免強免強的代步 .. 直到兩個月前 我朋友說他那邊有顆引擎要給我用 說他也幫我找到修車廠~ 說會來幫我牽車去修... 只要4-7天時間 我猶豫了很久 直到本月15號 我妥協 同意 ... 聽我朋友所說的~ 本月15號晚上七點 會有車廠的人來我家拖車 那時候 來拖車的人 我跟他要名片 他說 他只是負責來拉車 有任何問題要我打一支門號 說那個是老闆的電話 有任何問題就打過去 ... 事後 我車就這樣被拉走了 到第四天 我打電話過去詢問 我車的狀況 結果卻說 引擎換好了 可是 我的水溫箱是保特瓶 ???? 我一整個錯愕 因為 我不久前 才到檢驗廠去 明明就一切正常 哪來的水溫箱變成寶特瓶 .... 我就說 到底怎麼回事 他們也說得不清不楚 就說一切會幫我弄到好 結果 第七天 我在打過去詢問時 不接不接不接不接不接電話就是不接電話 只傳了訊息說 什麼時候會把車拉回來 從約前天到現在 一直說要拉回來 到現在都沒有 一直晃點我 今天凌晨卻傳了封訊息說 我車實在壞的太嚴重了 只能時速15 !!!! 我看到時速15 我很錯愕 ~ 你來開我車走的時候 我看你開的很順阿~ 加上前一天我也才開過車 上高速公路還可以開到一百 現在跟我說 只能開時速15 ... 太扯了 然後 說要還車給我 到現在還沒還車 .. 只丟了一封訊息說 車子在某條路上的7-11 鑰匙放在輪胎上 如果不見 可能就是被拖吊了 結果我一看到訊息立刻衝到那條路上的7-11 看到的是 我車子所有東西都被清空了 !! 包括我在車上的零錢和收據以及一些私人物品連CD 衛生紙也全部被拿光 什麼都不剩 ~ 我立刻打開引擎蓋 發現我的副水溫箱真的變成保特瓶! 請問我可以告他們嗎? 可以告什麼?
刑事責任部分可以考慮竊盜或是侵占罪 甚至毀損 民事責任部分主張違約或是侵權行為 至於是否成立 沒有接觸個案 可能不容易給實際建議
奈緒 102-03-25 21:48

2012年09月,我向租賃車行租03年的vios1.5型的轎車,準備在下交流道時,疑似爆胎,撞上交流道安全島及標示牌,
駕駛人(我)胸口重擊黑青一片,副駕比較嚴重(是我的家人,撞到的是右手邊)肋骨斷裂、鎖骨骨折,無人傷亡
【車子只有強制險,沒有車險或是其他的保險】,也無加註在租賃單上。
當下我立即報警處理~並在第一時間通知租賃車行,因無他人傷亡,又急於10天內要出國進修,
所以想法是愈快處理愈好,並有主動告訴租賃車行,我在10天後要出國。
但由於我出國前還沒有處理好,但出國前有帶著家人(拖著身上的傷痛)前往車行,
所以由家人代理,但現在我連家人都找不到(當中發生了什麼事我也不知道),
所以現在租車行向"憲兵隊"提出刑事責任的"涉嫌毀棄損壞",
請問我現在能做些什麼,以表我並沒有要逃避,是真的有心處理,
所以想盡快處理~深怕拖越久~~
我想請教一下以下的問題~~感激不盡!!

1.對方原先讓我二條路選,一是買同型款的車,不限顏色,只要求要03年8月過後,
給我一週時間找車,不用賠償營損。
二是他那邊有認識的車商說,他那台車2手行情價是23萬,可以給他23萬,就不追究。
(我選擇其一,但後來真的在一週內找不到同型款,他們也不接受比較新的車,
然後他們補差價,我也願意付營損的費用),
後來我主動與他們協商是否能用第2個方式,但就是直接23萬不二價的開口。

2.出國前我有與對方協商賠償金額~但對方堅持要23萬~不然就是以18萬買斷,
車子歸他們~我因一時籌不出這龐大金額~現在假設對方也不同意分期方式支付~
那我該怎麼處理?

3.現階段我能做什麼(人在國外的關係,在台又無親人可幫忙),我個人有想到主動寫信給車行,釋出我的誠意及聯絡的方式…等等。

4.營業損失有求償期限嗎?照事故到現在(半年了),甚至到我回國(一年),
這筆金額想到就害怕。

5.事故單上寫疑似輪胎爆胎,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去證明是爆胎?

6.這事情約已過半年,約上週才獲悉我現在有刑責(由朋友轉告,因為憲兵隊的人有找到我朋友)

7.租賃車商的態度一直想要錢,對於車子無保險的事也不願多談,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跟他們談嗎?

7.這件事情,從我出國到現在,這半年來除了身體上的傷痛外,
每天也都擔心著是否已解決,有時候還會在睡夢中嚇醒,因為"蹦"的那一下,
真的很恐怖,又加上看到副駕上的家人無法動彈,到現在只要我想到,我還是膽顫心驚!
家人一直叫我安心讀書,別想太多,我一直以為有在處理,
沒想到現在得知後,我找不到我的家人,心情真的很不好,我沒有好的家庭
也沒強力的後盾,只剩下我個人可以處理,但我不拿這個當藉口,
我很願意面對並且處理。懇請律師大人們幫忙。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無刑事問題,對方可能以此逼您出面,至於車損部分,是否需如此高的金額,您可以提出異議,而您可以委託律師在台灣幫您處理,以避免您為此掛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1:40
回覆 奈緒 的發言內容:

2012年09月,我向租賃車行租03年的vios1.5型的轎車,準備在下交流道時,疑似爆胎,撞 ... (恕刪)

毀損是要故意,您難道是故意撞車的嗎?所以您不會有刑事問題。

這件如果是租車行沒有定期保養導致爆胎,您反而可以免賠,甚至還能向租車求償

慎重建議您跟租車行拿保養單來看,看看輪胎是什麼時候換的,如果過久沒有換,在車禍後六個月內您可以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奈緒 102-03-28 11:1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蔡律師的回覆,我是高雄人,不過戶籍已遷到台東市了!車子也是向台東市某租賃車行出租,現在人在國外,家中也找不到人,所以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奈緒 102-03-28 11: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無刑事問題,對方可能以此逼您出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的回覆,原來如此,其實也有想過要找律師,但因為不清楚費用及內容(律師費、交通、住宿、其他費用…等等),再加上地處台東,律師也願意前往嗎?等等之類的想法。

奈緒 102-03-28 11:21
回覆 奈緒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然後業務過失的部份,從去年九月到現在,也超過半年了~><~

奈緒 102-03-23 19:42

2012年09月,我向租賃車行租03年的vios1.5型的轎車,準備在下交流道時,疑似爆胎,撞上交流道安全島及標示牌,
駕駛人(我)胸口重擊黑青一片,副駕比較嚴重(是我的家人,撞到的是右手邊)肋骨斷裂、鎖骨骨折,無人傷亡
【車子只有強制險,沒有車險或是其他的保險】,也無加註在租賃單上。
當下我立即報警處理~並在第一時間通知租賃車行,因無他人傷亡,又急於10天內要出國進修,
所以想法是愈快處理愈好,並有主動告訴租賃車行,我在10天後要出國。
但由於我出國前還沒有處理好,但出國前有帶著家人(拖著身上的傷痛)前往車行,
所以由家人代理,但現在我連家人都找不到(當中發生了什麼事我也不知道),
所以現在租車行向"憲兵隊"提出刑事責任的"涉嫌毀棄損壞",
請問我現在能做些什麼,以表我並沒有要逃避,是真的有心處理,
所以想盡快處理~深怕拖越久~~
我想請教一下以下的問題~~感激不盡!!

1.對方原先讓我二條路選,一是買同型款的車,不限顏色,只要求要03年8月過後,
給我一週時間找車,不用賠償營損。
二是他那邊有認識的車商說,他那台車2手行情價是23萬,可以給他23萬,就不追究。
(我選擇其一,但後來真的在一週內找不到同型款,他們也不接受比較新的車,
然後他們補差價,我也願意付營損的費用),
後來我主動與他們協商是否能用第2個方式,但就是直接23萬不二價的開口。

2.出國前我有與對方協商賠償金額~但對方堅持要23萬~不然就是以18萬買斷,
車子歸他們~我因一時籌不出這龐大金額~現在假設對方也不同意分期方式支付~
那我該怎麼處理?

3.現階段我能做什麼(人在國外的關係,在台又無親人可幫忙),我個人有想到主動寫信給車行,釋出我的誠意及聯絡的方式…等等。

4.營業損失有求償期限嗎?照事故到現在(半年了),甚至到我回國(一年),
這筆金額想到就害怕。

5.事故單上寫疑似輪胎爆胎,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去證明是爆胎?

6.這事情約已過半年,約上週才獲悉我現在有刑責(由朋友轉告,因為憲兵隊的人有找到我朋友)

7.租賃車商的態度一直想要錢,對於車子無保險的事也不願多談,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跟他們談嗎?

7.這件事情,從我出國到現在,這半年來除了身體上的傷痛外,
每天也都擔心著是否已解決,有時候還會在睡夢中嚇醒,因為"蹦"的那一下,
真的很恐怖,又加上看到副駕上的家人無法動彈,到現在只要我想到,我還是膽顫心驚!
家人一直叫我安心讀書,別想太多,我一直以為有在處理,
沒想到現在得知後,我找不到我的家人,心情真的很不好,我沒有好的家庭
也沒強力的後盾,只剩下我個人可以處理,但我不拿這個當藉口,
我很願意面對並且處理。懇請律師大人們幫忙。感激不盡。

小軒 101-11-04 18:26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大哥們,我民國98年的時候發生一則車禍過但是那場車禍對我而言是重大事故

當時情況是這樣的,當時我跟某某人是騎機車,我是被載的

據當時騎機車載我的某某人是跟我說當時是後輪爆胎,他說當時是不知道我在做什麼?然後我坐在機車上面輪胎爆胎就倒車了,車如果倒了那我也會倒下去的阿,但是我很好奇的是,為什麼他只有皮外傷而以呢?而我居然因為後輪爆胎機車倒掉之後我人也跟著倒?然後車倒下去的時候還是我的頭腦去撞到柏油(柏油=馬路)?我近期一直在想是不是他害我的?是不是他對我綁手綁腳?我才會發生這樣的重大事故呢?民國98年那時候我右腦破掉了,然後又被醫院醫到不成人型了?我很好奇阿~是不是那個人故意害我的呢?其實醫院把我醫到變成不成人型這算是醫療糾紛了吧?醫療糾紛的事情我等等在問好了

但我現在重要的是我想要告當時騎機車載我的那一個人

我有一個台北的姐姐是跟我說我可以對他提出種傷害的告訴?

因為那時候發生那起重大事故害得我失去好多東西也害我拿到了很多政府的文件

那起重大事故害我失去親情友情愛情,也因為那起重大事故讓我在民國99年的時候被不會想的家人申請到我的殘障手冊和一張重大疾病卡(氣質精神病的)

當時騎機車載我的那個人我沒有告他實在是對不起我自己

我想要問各位律師們我這樣對騎機車載我的那個人是否可以對他提出什麼告訴嘛?

我一個台北的姐姐是跟我說我可以對他提出種傷害的告訴?是這樣嗎?

請這邊的律師幫我解答一下好嘛?

Ian Lin 101-10-22 09:33

在十月一號中午時我騎機車行經嘉南藥專附近(大門口)的紅綠燈時因,當下騎的是比較偏向內車道的白線但並未超過,就在一瞬間從我的左後方也就是內車道突然出現一台汽車從我身旁快速開過導致我被汽車的右後方擦撞以致發生車禍有請警察到現場也到醫院做過治療,在昨天晚上時我接到對方的電話並告知我他粗估因汽車後方也就是輪胎部分板金必須做維修,加上其他林林總總的費用總共要我付一萬二千元的七成給他,意思要跟我私下和解,但因為他主張說我要左轉並未打方向燈(實際上我是要直騎)下車也就跟我說他有行車紀錄器錯全都是我騎車未注意路況,事後想想若我真的要左轉那我應該是從他的車頭就被撞了吧!哪有可能是輕微的擦傷呢?當下也沒聽到汽車按喇叭的聲音,雖說要看路權的使用狀況判定車禍發生原因,但當下我騎的是偏向內車道也沒超過白線看起好像是我的錯?(在我騎車順著弧度轉彎要到嘉藥門口那紅綠燈得當下我確認內車道是無車狀態應為我要幫小朋友找粥所以有稍微的看了一下)擦撞倒地有痕跡機車整個往左邊方向倒位置剛好是紅綠燈那附近,警方希望我能私下跟對方和解但我覺得他要我負擔七成交個朋友也太多了,我到現在也沒跟他提出任何醫療的賠償,但他對我卻提出修車的賠償?實際上對方有打來要跟我和解但打來就跟我報價說他修理車子的費用直到要掛電話時才詢問我的傷還叫我好好考慮?

因我回復對方一切交給警察處理後,雖然對方都沒打來跟我說要賠償的問題,但我卻接到保險保險公司要我準備機車的估價單跟醫療收據還有診斷證明跟警察開的單子以及我的存摺影本(實際上並沒有要跟對方要求任何賠償,從一開始到現在我從沒跟對方要求過任何的賠償費用)由於我家人不放心在十月19號主動打了電話詢問對方,但對方的回應說他打電話我都沒接說我沒誠意跟他處理事情(雙手雙腳都是傷的狀態雙手只能伸直避免傷口疼痛),也從一開始跟我說修車費用一萬二的七成變成修車費用為兩萬(印象中他開的車沒有任何的損傷),最近因身體的傷好一點再19號時有回到事故現場觀察過現場的外側道應該是快車道並沒寫上任何禁止機車行駛的標示唯獨在內車道有標示(禁止機車行駛)而現場的最右邊也沒標上機車專用道的標示,當初我跟他都是同方向行進而我騎在前方當下因為要幫小孩找粥再次行駛順著路的弧度騎所有看過後照鏡我的左方為無車狀態,而對方為後車從內車道的方向疾駛而來在快到紅綠燈的一瞬間我就被擦撞因而受傷,對方現在說我沒誠意處理要告我實在覺得很冤阿,若他告我那我是否可以反告他傷害之類的呢? 現在連筆錄也都沒作負責的員警最後只告知要把案件送去調解筆錄,現在到底該怎麼做呢?

您好,

      1.首先要先確認內車道是否有「禁行機車」的標示。如果沒有的話,在路權上您並不會有非優先的問題。

      2.受傷部分是否有驗傷?可考慮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注意事發後六個月內告訴期間)。

3.若要調解,應將您受傷情形以及車損部分也算進去一同調解

Ian Lin 101-10-23 08:39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首先要先確認內車道是否有 ... (恕刪)

 1.我並沒騎在內車道,而是其在外車道的部份靠近內車道並未越過白線

2.受傷的部分有請醫院開診斷證明書,也保留提告的權利

3.負責的警察在事故後一個星期有打電話詢問是否有和解後再也沒通知幾時作筆錄,只說會通知作筆錄調解

4.當時我被擦撞機車倒在內車道全身都是傷,車子前進順序為我的機車在前方他的汽車後方,我騎在外車道也就是快車道而對方是瞬間的從內車道疾駛而過導致我瞬間被擦撞,當時我因經過校區所以有放慢車速,是否跟申請肇事鑑定的步驟呢?

乖乖 101-08-01 08:02

我於昨天的時候 在路上跟他有擦撞

後來經過警察酒測突然發現有0.13

馬上就被判酒駕公共危險...

當天就移送士林地方法院了

跟法官解釋過 有可能是因為誤拿了朋友的杯子喝飲料

因為我們在唱歌聚會 可是沒有喝的只有我

所以我負責載人回去

路上一半的時候輪胎打滑所以跑到對象 

撞到別人車

法官問我是不是認為我沒有酒駕

我就說嗯  

就要等下一次開庭了

這樣是正常嗎  我都不知道他判了什麼就走了 :((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乖乖 101-08-01 10:04

請問我這樣駕照會被吊銷嗎??

還能使用嗎  我沒有被開單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乖乖 101-08-01 14:25

請問低於 0.25的罰金是多少阿

我上網怎麼查都查不到像我這樣的類似案例的罰金是多少ˊˋ

我現在真的很擔心麻煩各為了

 

目前實務上是依酒測值來判斷是否成立醉態駕駛罪,當酒測值達每公升0.55毫克(MG/L),通常會成立醉態駕駛罪。由於您的酒測值是0.13 MG/L,是低於上開標準,且當時您如果已通過案件測試觀察紀錄和身心平衡檢測的話,就能證明自己並未犯醉態駕駛罪。 就酒醉駕車部分,一般來說,如果沒有肇事的話,原則上當酒測值達到0.25 MG/L才會被開罰單和吊扣駕照;因為0.13 MG/L尚未達酒精濃度規定標準,原則上不會被開酒駕罰單。但是如果警察認定您是”酒後肇事”,因為確實有測出酒精濃度,也有肇事,所以即便法院判決無罪,但還是有可能收到罰單的。

(參照刑法第185條之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乖乖 101-08-07 09:45

法院如果都判無罪了為什麼會有罰單呢:((

我在警局的時候他們有說我酒測值沒友達0.25 所以沒開我酒駕的罰單欸

 

因為法院與警方所依據的條文規定有所不同,法院是依據刑法審判,警方則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單,所以法院判無罪並不代表不會被開罰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5以上屬於飲酒駕車。 您如果未超過酒駕標準卻被開罰單,您可以在接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15天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主張自己沒有酒駕行為,並未超過標準,不應該受處罰。若您不服處罰機關的處罰裁決書,您應該在接到裁決書之隔日起20天內,向管轄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請求法院裁定撤銷罰單。

(參照刑法第185條之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35、86、87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司機 101-07-11 22:50
開公司車執勤工作車禍車毀人傷~想問福壽6.5T道路救援拖吊車(車齡20年以上)
整台毀了~我肋骨斷6隻併發氣血胸頭部外傷老闆沒有幫我保勞保
我想問我陪老板車的錢會不會比老闆陪我醫藥費還高?我賠不起怎麼辦?
老闆沒幫我保勞保~我受傷勞保不給付我該怎麼辦?我大概要賠多少錢?
我受這樣的傷老闆能給我多少醫藥費?那台車老舊又沒保養轉向間隙又大 6.5t叫我拖6t的車我車頭都快浮起來了輪胎也磨耗了爛車子我要賠多少錢? 麻煩律師大哥幫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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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正浩 101-05-24 21:58
本人開車與一摩扥車發生擦撞導致機車騎士足部扭傷.原基於道義表示願負責醫療費用機車維修費用.但對方卻瞞天開價要15萬經協調對方堅持起碼要10萬(擺明敲竹槓)否要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當然協調破局!(對方實際花費僅一萬元左右)
如像此情形若訴諸法律結果會如何?如肇事責任對方比我還多結果是否一樣?
若經法院審理如過失傷害不成立那我是否能要求對方提出賠償或是詐欺告訴呢? 實際情形為本人上班途中開車到公司門口(因公司大門需由員工自行用感應器才可打開)故右轉進去停在門口處但整台車已不在車道內.在欲下車開門時對方摩托車就直接撞上我右後方輪胎處而造成 整起車禍! 像此情形我還算有過失嗎?就算有.法院大概會判刑多久呢(換算罰金)?過失傷害罪名如不成立能否向他求償?而我是否也能向他提出毀損告訴要求賠償呢? 我車子指的是因需要下車使用感應卡才能將門開啟駛入故先停在公司門外要下車開門.但停的位置已在道路邊白實線外(就是跟人行道平行了)!該名機車騎士我個人認為應該是恍神嚇到閃錯邊所以往裡面撞到我右後輪胎處再往車頭方向ㄎㄟˊ過去後倒地!他事後筆錄製作時聲稱離我有4台車距離而車速還說70(工業區內限速30)但警察不寫.叫他不確定就說不知道就好.故他就改口說不知道>"<...而我原說我已停好車但警察堅持說我一定還再移動要我說一個速度出來而我還傻傻ㄉ就說10公里=.=(事後覺得有被誤導ㄉ感覺)但我整個過程我同事都在旁邊有聽到!

那這樣我還會有過失傷害的罪嗎?而我還能有何作為?

王耀星 (Eric) 101-05-2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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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101-05-18 23:16
請問一下我想問一像我是因為過失致死案件而煩惱~~有一天我直行汽車道~前方有條單行道~我車子有開糟過那個路口了~事情是因為我再行徑時我對向車道很多車當我跟一台式憲比我高且全部黑色的休旅車會車之後突然發現一個老伯騎著機車從那條單行道逆向行駛出來~~且還騎斜的方方向往我的方向行進過來~當時我沒看我行駛時數是多少~因為我車子老舊輪胎沒胎痕且2年多媒更換煞車皮~交通隊給我測出我已66公里在行駛~但我沒開那麼快阿~我車子裡有裝測速器只要維規就會響~~還有我汽車有保強制顯我有理賠160萬給對方~請問這有沒有算在理賠之ㄧ~~保險公司是說有~請問一下~
1.強制理賠 如果是法院判決 會包含在賠償金額裡 如果是雙方協議 是否包括則看協議內容 不過這筆錢受害人家屬一定可以領 取 2.如果對於事故責任有疑義 可以考慮是否送學校做鑑定 法院多會蠻尊重鑑定結果 有必要也可以請鑑定人到場說明
王耀星 (Eric) 101-05-1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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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如 101-02-15 12:34

100/6月的時候家人與和運租車發生擦撞,警察有到場看,雙方也到警局備案,但之後就沒聯絡了,只有對方打電話來說和運要修車,但我方不覺得我們有錯故不理會他。在100年年底的時候收到和運租車保險公司-明台產物保險,寄來單子要我們付修車費$15760,我們有與明台的連絡人連絡,要求看修車明細與擦撞照片,有給。我們自行向交通隊做交通事故初步分析,他們給的報告是"跡證不足不予分析",但所有會開車的人看到事故現場圖都說我家人沒錯啊。之後又不了了之了,因對方說那送法院,我們也答應啊。但這兩天又收到他們的債權催收單,說要轉給資產管理公催收,那我現在該如何呢?

兩車原是同線道,我家人超車,對方車的駕駛座前方保險桿與我家車的副座後方輪胎上緣發生擦撞。我家超車是不對的,但我們車已過了3/2了,他還來撞我們,為什麼我們要賠錢…明明就是對方車沒注意左方來車的啊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車禍關係尚未明確

對方求償依據為何並無法得知

若對方告上法院求償

您可聲請鑑定釐清本案過失責任

若雙方均有過失

您也可主張過失相抵

以減輕賠償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保 101-01-16 14:51
您好 !
本人在這個月.在晚上下班在回家的路上,機車道上撞上掉落物的石頭發生車禍,由於該路段的路燈只有對巷車道才有,我騎的本車路道沒路燈,
晚上路面燈不明
亮由於高鐵,橋下會有黑暗的地方剛騎過照成黑暗死角!該路段的的路燈都在左邊
光線都從左邊過來,照成右邊光線黑暗死角與光線不足!

請問我該如何升請!已有備案~警察也量過了,該石頭長15公分高10公分!約一個手掌大,相片警察有拍.但是有用散光燈!拍的清楚請問我是否該自補相片?

本人有小腿骨斷裂,關節裂,機車車頭全毀,輪胎凹損!還有哪些要升請?
http://maps.google.com.tw/maps?hl=zh-TW&ie=UTF-8&tab=wl

http://maps.google.com.tw/maps?hl=zh-TW&ie=UTF-8&tab=wl
車禍地點
謝謝幫忙
angle 100-10-12 16:38

某天上班途中 遇到號誌燈由紅剛轉綠燈 我順勢往左繞過車群(我直行車)(簡稱A)

正巧對方(B)從後追撞 B車是左轉車 且越線  ,A與B為同向

對方撞到我時我有意識到 但因當時剛綠燈 我怕急煞會發生連環車禍 我就繞到對面 再騎車回到案發現場(A已破壞現場,B保留現場)(我只是被撞 沒倒地 人沒受傷 B車車主 人有傷 )(A車排氣管 後土除 跟B車前叉 前面板下那片土除 輪胎 有撞到)

事後和解後 對方要求我陪她兩萬元  我覺得太荒唐 當時我有陪她到醫院 也拿兩千給他

最後雙方和解不成 對方向法院提告 告我過失傷害  且對方說他當時是要待轉(車禍時警察當場做筆錄時 她說她要左轉) 在法院時他也說他要去待轉區  後來檢察官叫我們在私下和解

過幾天我有申請當時的車禍的照片 對方車子是倒在 雙黃線往左數來第六格 (那是大路口 雙黃線往左數 至少有二十格) 顯然他當時在法庭上說謊  但當時我沒帶照片到法庭上讓檢察官

 我有申請?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 上面我跟他都有? 未注意車前狀況 但對方多我一條 越線....

請問各位律師 我這樣被撞 只因為我沒受傷 對方受傷 對方還能告我過失傷害? 且對方越線 又左轉 法庭上說謊  我只能跟對方談和解? 而不能反告對方之類的? 

雙方都有過失,但是對方有受傷,你沒有受傷,那麼你還是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對方卻不會構成犯罪。

你主張對方過失多一點,那可以用在民事訴訟上面請求損害賠償,但是還是解決不了你的刑事犯罪問題。

如果你對於警方的初步鑑定有意見,可以向交通裁決所請求作成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或許這個報告與警方的看法會有不同,那對你會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