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偷竊與強盜 > 判決書

判決書

  • 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7-25 17:20 
  • 文章人氣:646
  • 個人積分:4
  •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

    我有個朋友犯了七件盜竊案

    他總共有三份判決書

    第一份在103/03/28發出主文為:

    共伍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二份在103/04/29發出主文為:
    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三份在103/06/30發出主文為:
    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照字面上看來第一份判一年,第二分判九個月,第三份判40天
    想請問一下第一份是五個按件一起判,但第二個按件明明在第一
    個判決書中就有出現,為什麼又要再一個判決書呢?
    第三個按件是別的,他到底總共被判多久呢?

    其實在7/6有私底下問過監獄人員,監獄人員是說再三個月就
    差不多可以出來了!可是最近收到他寄給妹妹的信,上面都
    是寫需要再三年,因為是朋友不是三等親內無法見面
    想請律師幫忙分析,到底這樣是被判多久?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7-25 21:41 
  • 文章人氣:286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均可易科罰金,原則上只要繳交罰金即無庸再執行徒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04 17:09 
  • 文章人氣:301
  • 個人積分:4
  • 想再請問,其中一個案件,是關於他家人告他偷錢,
    他說他沒做過,但當時覺得跟他家人打官司打不過 所以他選擇自白認罪,判決書也早已出來, 可是,最近他家人有去監獄看過他,說要撤銷這個案件 他總共有七個案件,現在已在監獄服刑,還有可能撤銷嗎? 已經判決下來的案件,還可以撤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