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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土地糾紛

  • 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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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31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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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家裡發生買賣土地糾紛,有想請問有經驗大大該如何處理

    朋友A兩人在一年前一起賣土地土地持分的不同地段很多塊。
    交給代書處理後,交易完成後,事過一年買方發現坪數有誤,少了10坪。
    A的土地 5坪是變成不同地號之土地(不再簽約範圍內的地號)
    家裡土地是 5坪是分割時短少
    日前家裡土地溢收部分已退還給買方,A的土地過戶給買方
    但現在買方說A的土地不再當初買賣契約裡,所以他不想要
    最近買方寄存證信函說要取消當初的買賣

    請問這種事情該如何處理
    1.會不會因為這個問題導致交易取消或無效?
    2.買方是否有權要求不夠買不再範圍內之土地?
    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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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31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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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買方是否能夠解除契約,仍應視其解約之理由是否正當合理,若該爭點非屬本件買賣契約之重點爭點,則買方要解除契約恐有困難,但買方仍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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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3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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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如果非屬於契約範圍內之標的

    對方確實可以不要購買的

    但不會導致原契約無效

    就是針對非契約範圍之標的進行找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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