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社團購買問題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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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1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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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買賣契約是屬於諾成契約,也就是口頭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買賣關係會寫契約是因為訴訟法上原告必須對於有利於己之主張負舉證責任,為了預防萬一才以書面契約為證據,但並不代表契約一定都是要以正式書面才能成立,您與對方的私訊亦具有效益。2. 買東西不付款係屬民事糾紛,並非刑事案件,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付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以準備相關證明,如對話紀錄或足以證明他向您購買物品卻未返還之相關資料,提起民事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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