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簡易判決的問題

- 隱居 (無敵的勇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01 23:13 最後編輯日期:109-06-27 18:52
- 文章人氣:260
- 個人積分:1376
- 律師評價:56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1號
-
.

- 陳國瑞 (陳國瑞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05 15:11
- 文章人氣:273
- 個人積分:260
- 律師評價:54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158號
-
回覆 阿宗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被判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之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法院訊問,被告自白犯罪,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及拘役或罰金為限。 - 陳國瑞律師、會計事務所/E-mail aderson177@gmail.com/嘉義所(05)2782938/台南所(06)2981631 /FAX 0986849086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