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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土地賣掉之後錢該怎麼分?

  • 瑋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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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8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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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18年前我外公往生之後,由於沒有留下遺囑,所以遺產的部分都是小孩(4兄弟3姊妹)自己去分。
    最近有一大塊土地賣給建商,可是當18年前四個兄弟跟三個姊妹拿了印章證件去處理這塊土地,是四個兄弟共同持有,而三個姊妹當初也沒過問拿印章那些要幹嘛,事後才知道是拿去辦理這個東西(土地)。
    幾個月前四個兄弟把土地賣給建商,用信託的方式分期拿錢,四個兄弟打算分給他們母親+三個姊妹每個人500萬元,可是三個姊妹不滿意每人只拿到500萬,而四個兄弟卻每人拿上千萬,所以想說用什麼特留分怎樣怎樣,至少還有16分之1這樣。


    想請問有哪條法律或是有甚麼辦法可以幫助他們,實在不想看到他們為了這種事不合。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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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8 09:38 最後編輯日期:103-09-0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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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印章證件被拿去後,有沒有被拿去用在簽分割協議,如果有,那要爭執分割協議的效力,特留分歸扣是遺贈侵害繼承特留分才有適用,不是用在這樣的情形,如果真的認為應繼的遺產被他方侵害,那可起訴主張不當得來,侵權行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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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8 15:03 最後編輯日期:103-09-0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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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原則上如黃大律師所述之法律上主張

    補充說明如果土地登記為四兄弟共有之時間已經超過十五年

    則恐怕都已經超過請求權時效

    告了反而什麼都拿不到

    且如果想要平和解

    則可以透過調解委員會調解方式處理

    但是最好在申請調解前先做蒐證證明當時為借名登記關係較為穩當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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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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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議可以從借名登記的方向進行
    並且著手蒐集證據等動作
    待水到渠成之後,再開始法律行動

    本件案件金額龐大,建議由律師全程出策協助。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
  •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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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8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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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在18年前已經過戶到四兄弟名下,

    要主張權利恐有困難,除非當初有簽定借名契約,不然相關主張都罹於時效了,

    以現有情況,四兄弟願意分500萬給姊妹,已經算是不錯了,

    如果執意爭執,可能反倒甚麼都拿不到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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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8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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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時效確實會對您們不利,且本件也無特留份之問題,所以您們應思考停損點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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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2-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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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18年前我外公往生之後,由於沒有留下遺囑,所以遺產的部分都是小孩(4兄弟3姊妹)自己去分。
    最近有一大塊土地賣給建商,可是當18年前四個兄弟跟三個姊妹拿了印章證件去處理這塊土地,是四個兄弟共同持有,而三個姊妹當初也沒過問拿印章那些要幹嘛,事後才知道是拿去辦理這個東西(土地)。
    幾個月前四個兄弟把土地賣給建商,用信託的方式分期拿錢,四個兄弟打算分給他們母親+三個姊妹每個人500萬元,可是三個姊妹不滿意每人只拿到500萬,而四個兄弟卻每人拿上千萬,所以想說用什麼特留分怎樣怎樣,至少還有16分之1這樣。
    想請問有哪條法律或是有甚麼辦法可以幫助他們,實在不想看到他們為了這種事不合。

     

    您好!

    沒有遺囑就不會有特留分,遺產原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經協議分割後才能登記到個別繼承人名下,因此您所述情形應已完成協議分割,基本上分割後只能享有協議書載明的權利,除非您能證明協議書無效。另外,法律上的權利都應注意時效,經過18年才想爭執遺產的權利恐已太遲,能爭取的機會很小,只能期待兄弟們願意再多給一些。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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