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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然侮辱開庭完的後續疑問

  • 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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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10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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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
  • 本人屬被告 刑事法庭也已開完
    被告內容屬公然汙辱 因為網路FB私人同學會社團內發生些私事 一時口快 打出了”我ㄘㄠˋㄋㄧˇㄇㄚ的(本名)
    罵人就是有錯我明白 當然也被對方於去年11月複製下來提告
    在傳訊到警局錄筆錄時都也很配合
    今年2月初在被傳喚到法院
    檢察官在問我意見時 我也很配合的說我錯了就是錯了
    我願意公開向他道歉
    檢察官也詢問 告我的那方
    但是對方 卻法律常識欠缺似的說出很多檢察官不耐煩的話

    檢察官跟他說 我毫無任何前科 也非常有道歉意願
    如果願意公開道歉 或是網路上公開道歉 問他是否接受 
    然而又問他 那他到底想怎麼做
    他說他精神受到傷害 (無醫院任何證明) 需要金錢賠償
    檢察官問他 那他到底想要多少
    他很沒常識的說 他在網路上看到別人辱罵1個字都要5萬以上
    檢察官回應她 不可能
    罰款這方面取決於 告訴人身分地位以及被告人收入家世背景等等
    又問他到底想要對方賠償多少 (已經有點不耐煩了)
    對方非常獅子大開口檢察官說要我索賠20萬
    當然檢察官也很婉轉的說 不可能
    總之檢察官看我非常有道歉意願 幾乎都屬幫我說話以和解為前題
    他卻都很直接的回  不用!!『道歉對他沒任何實質意義』
    我也在法庭上 書記官的記錄下 錄音存證下 檢察官面前
    對對方 連名帶姓 道歉 鞠躬等行為 (真的很想結束這件案子)

    檢察官還跟他說 刑事不可能要求到這麼多
    就算罰也是小錢 罰給法院的 (頂多七八千???)
    有這麼誇張嗎 我收入不多 家裡處境也不是很好 而且非常有道歉意願
    網路上查詢好像也沒這麼多 是檢察官故意跟告我的那方講
    還是法院真的會想要錢 罰多一點!?
     
    也對他說刑事只能這樣結案了 如果他要告 只能叫他另外提告民事
    還半帶提醒跟他說沒必要鬧翻成這樣 我都誠意想道歉等等
    也對他說 這種芝麻綠豆大的事件 就算告上民事
    等到有消息至少也要一年左右才有消息

    想請問一下 因為也有問過懂法律的朋友 朋友說基本上他提告不成是真的嗎
    因為他在法庭上口口聲聲說 他精神受到損傷
    只是單方面說詞而已 內容之後也沒謾罵什麼
    他也沒任何公家醫院開的 精神方面證明 
    這樣算證據不足嗎 民事幾乎也不會想管這種小事?

    然後他在刑事法院開庭時 在檢察官面前 跟 錄音下也都說
    因為我這件事 讓他"不敢"跟同學們聯繫
    當然當庭被檢察官反斥說 "不敢" 是他個人問題 不能扯到我身上
    如果是"不能" 當然就是我害的 意義不同

    而且剛開庭時 檢察官也糾正他說 因為它是告我公然汙辱
    但是法院傳票告我卻是 妨礙名譽 指證他 這跟名譽完全沒任何關係
    雖有人說 公然侮辱是算在妨礙名譽之一 是真的嗎 這樣被亂告 妨礙名譽 並不是公然侮辱感覺很差

    雖然我朋友告訴我 根本不用怕他了 告不成
    還是想詢問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們些許意見

    從開庭到結束 我都很配合
    只講過三句話
    "罵人 我錯了就是錯了"
    "我還是希望公開向他道歉"
    "(本名) 這件事情讓你精神上受到傷害我非常抱歉 我願意跟妳道歉 對不起 (鞠躬)"
     
    沒任何精神受損證明
    說道歉沒實質意義 只獅子大開口要求大筆賠償 感覺在敲詐...
    我非常有誠意 就算是再道歉一次我也願意
    他卻死咬著不放 又說出如此無理罰金讓我精神這陣子也受到壓力
    事情能結束當然最好 頂多以後再也不聯繫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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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1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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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大豪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觸犯者為公然侮辱

    本罪屬告訴乃論

    基本上檢察官應該是希望您們雙方可以和解

    告訴人能撤銷告訴

    以便圓滿解決本事件

    但告訴人似乎無法接受和解條件

    若告訴人最後仍不願和解撤告

    則您仍可能被起訴

    雖然罪不重

    但仍需小心為是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