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賣方,幾個月前有先跟買方到代書寫契約,收了訂金10萬元,房子權狀交由代書保管,現在不想賣了,而我願意賠償20萬的違約金,但買方卻不接受,堅持他要買,協調好幾次未果,代書是他找的,似乎有偏坦買方,在拖延時間,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呢?才能把權狀拿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告知解除契約,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如欲將權狀取回
應向代書發存證信函終止委任契約並請求返還權狀
如代書不返還則應透過法院訴請返還
千萬不要向地政事務所謊稱遺失
否則恐會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刑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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