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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要切斷關系 以後不用養他

  • 隱居 (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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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8 14:36 最後編輯日期:109-06-2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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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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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8 15:39 最後編輯日期:103-10-0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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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伯伯,我的意思是說我現在是單親家庭,自從離婚親生爸爸就沒養我們了然而他曾經口述跟我跟哥哥說以後他不用我們養,然而我們也都沒有交集了。這樣有辦法可以切斷關係不用養他麻,而且他現在也有了小三 他寧願養小三也不願養我們說沒錢養我們還有錢可以帶小三去日本玩這樣不過份麻?, 這樣有辦法可以解除不用養他的職務麻?

     

    當初生父搶著要我跟哥哥的監護權住宿住他家,後來又不養了所以我們又回麻麻那住,因為他不養我跟哥哥所以監護權轉移到麻麻那,住麻麻那吃得飽又傳得暖,生父那每天都要擔心三餐..

  • 鄭力芸
  •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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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8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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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不願意被其他人收養的話

    建議你主動提起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的訴訟,比較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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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8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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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如果將來父親告你們應負扶養義務時

    你們可以依法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參考法條

    民法第1118之1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
    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
        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
    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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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8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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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現在可先蒐集父親在您們小時候都沒有照顧您們的證據,可以選擇被動地等到父親對您們提告時,才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或主動地提出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訴訟唷!

    若還有其他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