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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鑑定我方無肇事因素

  • 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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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9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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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車禍鑑定出來
    對方為肇事主因
    我方無肇事責任

    之前開過一次偵查庭,後來鑑定報告出來後沒多久,又收到傳票,又要開一次偵查庭

    請問我被起訴的機率大嗎?目前是過失致死案件,對方逆向超車失控滑入對向車道為肇事主因,我方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

    在開一次偵查庭是不是就偵結了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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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9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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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6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過失致死案件,就肇事責任的部分,至少還會跑完覆議程序,甚至於還會委託大學做鑑定

    2、倘若鑑定結果都沒有肇事責任,則通常檢方會予以尊重,除非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您有過失,應該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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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3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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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告訴人這一方除了聲請覆議外,如果覆議結果對其不利,還可能會再聲請學術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因此何時可以偵查終結須視告訴人這一方有無聲請覆議交通事故鑑定而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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