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車禍鑑定我方無肇事因素

車禍鑑定我方無肇事因素

  • 宏宏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9 18:58 
  • 文章人氣:2532
  • 個人積分:12
  • 請問,車禍鑑定出來
    對方為肇事主因
    我方無肇事責任

    之前開過一次偵查庭,後來鑑定報告出來後沒多久,又收到傳票,又要開一次偵查庭

    請問我被起訴的機率大嗎?目前是過失致死案件,對方逆向超車失控滑入對向車道為肇事主因,我方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

    在開一次偵查庭是不是就偵結了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9 19:30 
  • 文章人氣:240
  • 個人積分:4963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過失致死案件,就肇事責任的部分,至少還會跑完覆議程序,甚至於還會委託大學做鑑定

    2、倘若鑑定結果都沒有肇事責任,則通常檢方會予以尊重,除非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您有過失,應該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9 20:23 
  • 文章人氣:256
  • 個人積分:9711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經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後,您仍為無過失,有機會可取得一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13 23:40 
  • 文章人氣:281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告訴人這一方除了聲請覆議外,如果覆議結果對其不利,還可能會再聲請學術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因此何時可以偵查終結須視告訴人這一方有無聲請覆議交通事故鑑定而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