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外包設計案給設計師
但設計師無法在時間內履行合約,還不接電話,有閃避的感受
之後在line上連絡上了一次,設計師在line說幾號會完成,
但時間到以後還是沒有完成。打電話依然不接,無法溝通。
想請問小弟的合約簽屬實有註明,日期內無法完成,
會有訂金*1.5倍的違約賠償金,
想請教,如果小弟履行合約罰則,可以拿回當時的訂金嗎?
訂金+違約賠償金,還是只會有違約賠償金?
如果對方還是找不到人,但有姓名電話地址,這裡可以提起甚麼告訴?
可以先去警察局報案,請警方先去設計師住的地方找人嗎?
第二次設計師約定說幾號會完成,但又沒做到
可以提起甚麼告訴,背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