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生前贈與侵害應繼承人之應繼分

生前贈與侵害應繼承人之應繼分

  • Kari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27 21:44 
  • 文章人氣:531
  • 個人積分:2
  • 我的祖父祖母仍健在,與祖父祖母同住的小叔目前生病且失業(房子以前是祖父的,但現已登記在小叔名下)。最近小叔積極的找代書疑似要趕緊再將祖父祖母的土地過戶給他;除小叔外,還有父親與伯父共三兄弟,房子登記在小叔名下,小叔又想說服祖父祖母將土地過戶給他讓其變賣,已明顯侵害到父親與伯父之應繼分。

    請問:

    1.小叔因生病失業急需用錢,其說服祖父祖母將土地過戶給他之情形(因房子不能賣故小叔打算變賣土地),是否能成為民法第1173條遺產歸扣之標的?

    2.現在我的祖父祖母仍健在,父親應該如何做才能阻止小叔將土地過戶變賣,而維護自己身為應繼承人之權利?(因小叔與祖父祖母同住,怕祖父祖母拗不過他而同意過戶土地。)是否將祖父祖母之相關證件收起來保管即可?

    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27 22:46 
  • 文章人氣:232
  • 個人積分:9715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祖父母願意贈與給小叔,不得列為歸扣之標的;又關於祖父母之財產,目前尚非為遺產,除非祖父母預立遺囑或開始贈與財產分配,否則祖父母若自願贈與小叔,您父親亦不得阻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27 23:04 
  • 文章人氣:309
  • 個人積分:10202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祖父母願意贈與給小叔,不得列為歸扣之標的;又關於祖父母之財產,目前尚非為遺產,除非祖父母預立遺囑或開始贈與財產分配,否則祖父母若自願贈與小叔,您父親亦不得阻止之。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鍾孟杰 (鍾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2-28 18:17 
  • 文章人氣:277
  • 個人積分:2786
  • 律師評價:97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92號
  • 您好!

    1. 歸扣的標的限於生前特種贈與,事由限於結婚分居營業,您所述情形尚不包括在生前特種贈與中,因此不得主張歸扣。

    2. 祖父母要將財產贈與何人,是他們的自由,最多只能道德勸說。又,也不宜且不能任意將祖父母證件加以藏匿。

    3. 家和萬事興,家人之間沒有什麼不能好好溝通的。

    以上供參。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1-17 22:31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祖父母還健在,祖父母如果心甘情願移轉財產給小叔,都應尊重祖父母的自由意願,此時繼承權根本還未發生,沒有所謂侵害應繼分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