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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賃問題

  • 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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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16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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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ㄧ下!因為我媽媽有頂ㄧ間檳榔攤做生意!然而當時是和頂讓的小妹妹付頂讓金!後來在另和房東簽租店面合約ㄧ年!當初只有說ㄧ個月店面7000!合約上也並沒提到水費和電費比外面貴!因為媽媽第ㄧ次開店!不知道房東水電費比外收費還高很多!是有天和朋友聊到水費根本亂收!電費ㄧ度11塊(正常最貴才6塊)、水費ㄧ度30塊(正常是17、8塊)!曾經兩個月ㄧ期要3~4000元的水費!我們已經租賃3年了!跟房東反應、他說頂讓的人沒告訴我們他們費用問題嗎?房東開始卸責!後來我發現水錶有問題!我沒用水它ㄧ樣會動!我問房東房東說,你沒用水、錶會動是正常的!還說、你要是什麼都嫌貴乾脆都搬走別租!後來我堅持要求房東換新錶!之後平均兩個月才使用10度!以前沒換時、兩個月要60度以上!多收1500元以上持續三年!我可以要求房東退這三年多收的錢嗎?但是收據我只有留這四個月的收據!這裏是違建屋!所以水錶是另裝的!無法調資料!還有我房租還沒到期!我提早搬走押金能拿回來嗎!?畢竟是他趕我走的!我可以告房東嗎!?還是我該怎麼做!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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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1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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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水電費均需先回歸契約內容來看,若雙方無特別約定,則應依一般水電費來收取,所以若對方超收,則可以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來向對方請求返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