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式合約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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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16 16:10 最後編輯日期:104-05-1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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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的話還是儘量不要違約。
二、如果確定要違約,就算依違約金過高的規定請求法院酌減,還是有法官認為沒有過高而不減的,這樣你不就白白賠錢了。
三、如果是你違約然後拒付仲介費用的話,大部分仲介還是會訴訟請求你給付仲介費的。
四、我曾任二間不動產仲介公司的顧問,幫仲介公司員工安排過課程上過課,請相信我的判斷。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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