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配偶權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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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一起指單純睡覺? 還是有其他? 如果只有是跟母親單純一起睡覺的話,難以構成侵害配偶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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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百珊 (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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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29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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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水水,
如果是您描述的情形,偶而睡在一起但平時還是和妳睡,那除非有他們倆通姦的證據,否則您無法主張配偶權益受到侵害。但如果是他長期幾乎到每天都跟母親睡,那麼他就是違反了同居義務,您可以提告請求其履行同居義務(同居之定義不只是睡在一起而已,還包括夫妻間之人倫行為),但不履行同居義務無法請求強制執行,如果真的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就考慮是否要以此作為離婚的理由,由於錯過在他,您還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以上,歡迎您來信或來所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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