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2月租約到期,房客拒不搬遷,並要求房東給予一段時間找房子,房東也給3個月的時間,讓房客找尋其他租屋處,並重新簽定新租約期限3個月,並於每月收取租約時告知房客租約到期不續租,在租約到期前有寄存證信函告知房客不續租現在5月租約到了,房客還是拒不搬遷,房東有再給予一段時間讓房客找房子,但是要簽訂切結書當作證明,沒想到房客拒簽也不搬離租屋處,請問房東要如何處理較好??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拒絕搬遷已經屬於違約,雙方有約定賠償金的話我方可以求償。反之,則僅能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2、可以提告遷讓房屋及請求違約金或不當得利。
先寄發存證信函限期催告搬遷,逾期仍未搬遷的話,可起訴請求遷讓房屋,併同請求給付相當租金之不當得利和違約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3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9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3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1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