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買賣、消費糾紛 > 欲解除分期付款,收到對方的存證信函

欲解除分期付款,收到對方的存證信函

  • ning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21 02:01 
  • 文章人氣:865
  • 個人積分:2
  • 我今天19歲,簽訂分期付款合約時18歲,簽約當下就我和推銷員,收到書後,繳過兩期,因為負擔不起,想要解除合約,和家人討論後,打過電話反應,但是石沈大海,後來寄了一封存證信,以未滿二十歲為由,監護人不同意購買欲解除合約

    但對方公司方面仍然一直要求繳款。

    14號收到對方寄來存證信函,要求我們在七天內全部繳完。

     

    我發現我們之前寄去的收件人和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的寄件人不同,但是我們當初寄是以簽合約的公司名為主。

     

    但現在就是接到對方的存證信函不知道該怎麼辦?再寄一次存證信函嗎?然後書籍也寄回去?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21 10:14 
  • 文章人氣:159
  • 個人積分:4963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我方要解除契約的對象是契約當事人,故而倘若我方沒有寄錯,則無須再寄。

    倘若對方拒絕配合,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