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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變竊盜,前男友告我竊盜

  • 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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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4 01:13 
  • 文章人氣:637
  • 個人積分:4
  • 我目前遇到的問題,讓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我前男友之前主動送我的手機分手後到警局報案,說我拿走他的手機。報案時間是4/14,但他向警察說我3/26見面時拿走他的手機,疑點是3/26我們沒見面,我人在上班,而且那時已經分手,最後一次通聯是3/14.  為何他3/26沒去報案,卻拖到4/14報案,這不合理吧

    我已經有到警局做筆錄,我也有拿出在line上的對話給警察看,他有提到送我手機這件事,警察說後面就是要上法院了,但要拿出3/26的不在場證明,我白天上班,晚上在家。現在對方卻在臉書上大?我,說要我調解還是上法院,似乎他有勝算他會贏的樣子。但我明明沒做的事,卻要這樣被誣告,我該怎麼做才好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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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4 07:49 
  • 文章人氣:191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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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克仁律師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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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4 11:54 
  • 文章人氣: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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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您好:

    若可以證明是贈與,您可以等竊盜不起訴處分下來後,對您前男友提告誣告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鍾孟杰 (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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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4 12:05 
  • 文章人氣: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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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79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92號
  • 您說3/26雙方沒見面的這點,請想辦法就不在場證明舉證說明(如:有其他人陪同或是上班打卡記錄等),再搭配line對話記錄強化對己有利的說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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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4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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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證據主張為贈與,針對竊盜部分爭取不起訴處分,再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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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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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建議您先將相關資料整理清楚,表示為贈與而為無罪答辯,待之後獲得不起訴處分時再提出誣告告訴。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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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4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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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證據主張為贈與,針對竊盜部分爭取不起訴處分,再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 (恕刪)

    請問,這個案件是直接上法院還是調節庭?因為當初問警察,警察說等後面上法院,但前男友卻說偵查隊跟他講上調節庭就可以不用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