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客二個月未繳房租,聯絡不到人.
- kenhi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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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5 10:44 最後編輯日期:104-08-0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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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兩個月未繳房租,當初房客留的資料,電話已變成空號,戶籍地是他之前租屋的地址,有去拜訪過,管理員說早就搬走了,那邊有收到一堆法院寄來的文書,警察也來找過他,都找不到蹤影.留的公司名稱地址都是假的,有依照地址去做拜訪,根本沒這家公司.留的另一個聯絡人[他說是他女友]手機一直轉語音信箱.前幾個禮拜租屋處也收到地檢署的公文,是他的名字,不知為何會寄到這邊,當初他有提到要遷入戶籍,不過當下已被拒絕.所以那封公文已退回.
之前有詢問過派出所,他說警察不介入這類民事案件,若要開門請全程錄影.但詢問里長,她說合約必須公證,不然就要走訴訟.不然會造成侵入.
補充一下,因為有獨立電表在公共區域,有觀察過都無大幅度變動.之前有去敲門也無人回應.所以研判無人在家,但又怕在屋內出事,所以想趕快處理[若只是無人那還好,房間空著是沒關係,怕的是不知道裡面發生什麼事情]
目前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完善?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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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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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租約到期後,承租人本有返還房屋之義務,建議您可以先寄存證信函或發律師函給承租人,定期限請他遷離,在進入房屋時委請管理員、里長伯或警察等陪同並全程攝影,將屬於承租人之物品整理妥善,可免除違法疑慮。 若您真的擔心會衍生法律糾紛,慎重起見,建議向法院起訴,請求承租人遷讓房屋,依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規定,這類訴訟適用簡易程序。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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