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拋棄繼承種種問題請教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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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0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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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家事事件法第127條規定,拋棄繼承事件由「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管轄,看您父親生前住哪裡,就向該地法院辦理。 屏東地院說明:http://ptd.judicial.gov.tw/b4_knows/knows_4-4.htm;法務部動畫: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197502&ctNode=27485&mp=001 拋棄繼承書面聲請就可以,你可以將應備文件及聲請書準備好,寄到法院去,或出具委託書由他人代辦。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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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12-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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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辦理拋棄繼承的要去哪辦理!?
2) 死者是爸爸,那爸爸的兄弟姊妹們及其親生小孩子們需要辦理嗎?!
3) 死者是爸爸,那媽媽的兄弟姊妹們及其親生小孩子們需要辦理嗎?!
4) 辦理完拋棄繼承後,我以後結婚的 老婆 及其 所生的小孩 ,是否也要再 次辦理拋棄繼承!?
5) 辦理拋棄繼承,若要請其他親友代為辦理,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您好!
1. 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的法院辦理。
2. 是否辦理?應由各順位繼承人於輪到其繼承時自行考慮決定,但爸爸的兄弟姊妹的小孩不可能會有繼承權,不需要也無法辦理。
3. 媽媽的兄弟姊妹們及其親生小孩子們不可能會有繼承權,不需要也無法辦理。
4. 爸爸死亡時繼承人就已確定了,以後的老婆、小孩不可能會有繼承權,不需要也無法辦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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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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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12-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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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父親的兄弟姊妹的子女 也就是堂兄妹 (死者是父親)
母親的兄弟姊妹的子女 也就是表兄妹 (死者是父親)
也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若所有人都辦理完 那該債務 會何去何從???
您好!
1. 爸爸死亡,爸爸的兄弟姊妹的小孩不可能會有繼承權,不需要也無法辦理拋棄繼承。
2. 爸爸死亡,媽媽的兄弟姊妹的小孩不可能會有繼承權,不需要也無法辦理拋棄繼承。
3. 債務依舊存在,債權人可就遺產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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