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有包含我共有六個人的聊天室中被剔除,剔除我的人在裡面留言我是婊子,但是那個人不是真正罵我的那位,是搶走手機原主的人罵的,後來又在各個有我加入的群組把我剔除,我已經截圖下來了,請問如何處理,我快心臟衰竭了…快救救我…我好難過,一夜無法入眠…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辱罵您的部分,可以提告公然侮辱罪,可以保警處理。
2、所謂霸凌,僅適用於工作、學校等特殊身分得以提出申訴請求校方或是雇主給予適當處置,倘若不具有前開身分,則僅能依據個別行為追究。
如果已經證實是搶走手機的人留言的
那我應該怎麼做
一定要警局報案嗎?有沒有可以讓他賠償我然後不用律師的方式?
您好,若對方有妨害名譽之情形,可以向警察局報案或直接去地檢署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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