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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車禍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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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4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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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8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1.請依初判表與車禍肇事鑑定報告書作為責任分擔依據

    2.如有受傷請準備好醫院證明作為日後談判籌碼

    3.刑事過失傷害要在6個月內提出

    4.對方沒有錢是對方的事, 先釐清責任, 方便日後做求償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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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俊賢 (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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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4 15:03 最後編輯日期:104-08-1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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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69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16號
  • 您好,依您敘述情況分析

    一、依您所述,如停等紅綠燈時未違規,對方幾乎是全責。

    二、得請求損害賠償的部分有:

    (一)所有診療支出(單據)

    (二)勞動損失(工作受影響,請公司提供未支薪的單據)

    (三)財產損失

    (四)精神損失

    三、此案公共危險(酒駕)部分屬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會追訴,另過失傷害部分仍應由您提起告訴(六個月內),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提起。

    四、起訴後若尚未達成和解,則可附帶民事求償

    對方是保險業務,對於這種案件應時常處理,保險公司最多賠償到3萬6,但您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回去跟當事人要求他也要負責出一部分的賠償金,否則此案若未達成和解,依刑法185條之3及284條規定判刑,並不一定對他比較划算。

    刑法第185之3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84條第1項: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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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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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1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96號
  •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更不可酒後駕車,依您所述,肇事責任應該在對方。 對方可能成立醉態駕駛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有酒駕數值,代表警員有到場處理,此部份是公訴罪,警方應該會直接移送;另外對方還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可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此部份為告訴乃論罪,記得一定要在車禍後6個月內提告。 先準備好診斷證明書及您所有支出單據(例如:醫療費、就醫交通費、停業損失、車輛維修費),如無法和解訴訟,畢竟官司進行中仍然可以談和解。 必要時建議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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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4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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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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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8-14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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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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