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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

  • 小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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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9 00:44 
  • 文章人氣:1070
  • 個人積分:4
  • 您好:

    今日臉書上被人指名罵哭爸,後來我也回罵對方雜種,對方不斷對我及其他網友留言要提告,首先都是對方先開口不斷罵人,我失控回罵了(彼此都有截圖存證,我並不想浪費司法資源,但對方如果提告,上述的情況我該如何自保,盼協助,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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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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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52434
  • 律師評價:1413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理上雖有所謂的正當防衛,不過現行實務上認為以辱罵的方式無法制止對方的辱罵,所以均已互相成立公然侮辱罪的方式處理。

    2、倘若對方不願意和解,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狀紙,亦提起告訴並提出答辯。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小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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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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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理上雖有所謂的正當防衛,不過現行實務上認為 ... (恕刪)

    律師您好

    按您的建議,我是否在確定對方提出告訴後,才採取您建議的措失?我不想為此小事興訟,感覺對方是刻意的,這會不會有法律追訴期,萬一對方在快期滿前提告,我事後才提,但以超出期效,這還有效嗎?再次打擾,感謝您的協助。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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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9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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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會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