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前公司告侵佔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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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0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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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能會構成業務侵占(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背信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 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是否成罪,但既然已經返還相關之款項,若不想承受漫長之訴訟程序,可以考慮認罪,並聲請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如果要為無罪答辯,最好準備完整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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